文/香港商報評論員 趙燕玲
審議香港國安法草案決定被正式納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議程,並啟動立法程序。中央主動訂立香港國安法,是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既是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維護憲制秩序的大義,亦符合香港長遠發展和全體港人的根本利益。正如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昨所說,香港國安法並非「洪水猛獸」,而是救治香港走出困局的良藥。
最近針對香港國安法的制定,有反對派操弄人心惶惶,故意危言聳聽,散播恐慌及不安情緒,宣稱國安法是令「一國兩制」已死,令港人失去所享有的權利及自由,更會令香港失去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云云。這些都是毫無根據、誇張歪曲的陰謀論,各位市民切勿盲目相信這些販賣陰謀恐慌的言論,而應該學會冷靜辯證地看待這次立法的初衷和目的,只要真正了解香港國安法是為了維護香港「一國兩制」長遠發展,絕非毀了「一國兩制」,就根本無必要恐慌失措。
中央領導多次重申,制定香港國安法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慎重決定,從去年修例運動以來,香港一直飽受黑色暴力困擾,更衍生出了本土恐怖主義傾向,某些反對派更主動與外部勢力勾結,這一切都令香港陷入前所未有的社會大動亂,更把香港捲入國際角力點。香港絕不能成為外部勢力反華基地,更不能長期如此混亂不安,中央主動制定香港國安法,既是為了補齊國家安全缺口,維護整個國家利益,更是為了幫助香港早日走出動亂局勢,恢復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而安全穩定對香港尤其重要,這是市民安居樂業的前提,也是保持高質營商環境、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及吸引外資和優秀人才的基本條件。市民應該了解國安法制定的初衷是為了幫助香港恢復安全穩定,是為港長遠發展必行之舉。國安法不僅不會毀壞「一國兩制」,反而是為了香港能長久且穩定實行「一國兩制」,為了保障更多港人的權益。香港國安法只納入四類嚴重違法行為: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其針對對象只是極少數危害香港、進行恐怖活動、與外國勢力勾結甚至企圖使香港「獨立」的犯罪分子,而絕大多數香港市民與此毫無關係,也無須擔憂會觸碰條例。而且,國安法並不會改變及影響港人原有的資本主義生活方式,也不會侵犯基本法賦予港人的權利及自由,即原有通訊、言論、學術、結社、遊行示威等權利及自由依然受到保障,甚至可以得到更好履行及保障。
沒有一個國家會允許國家主權安全受到威脅及挑戰,「一國兩制」之下,香港既要享受「兩制」所保障的權利及自由,亦應該承擔維護「一國」的責任及義務。香港局勢已到了迫切需要立法保障國家安全及香港安寧的時刻,如果繼續縱容攬炒暴力,放任國家安全缺口越開越大,才是對香港極不負責的做法。因此,大家需要放下偏見,嘗試理性全面了解香港國安法的初衷和目的,更好完善國安制度機制,才能保障「一國兩制」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