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时评】尊重事實機制 回正軌向前看

2020-05-16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哲

  監警會關於修例風波的專題審視報告,昨日終於出爐。這份厚逾1000頁,共分16章的報告,既釐清了連串事件如「6.9」、「6.12」、「7.1」、「7.21」、「8.11」、「8.31」的事實真相,亦分析評價了警方行動,最後更提出52項建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即日回應指,特區政府整體接納報告建議,保安局局長將成立專責小組督導跟進。

  報告不可謂不是重量級,一書4冊幾乎等同4本電話簿;相信能看完整份報告的市民,都會認同這個由獨立法定機構所作的總結,一切皆以事實為基礎,內容充分、全面、深入、客觀、持平。資料收集既包括警務處、消防處及其他政府機關,亦有透過連登等討論區主動尋求資料,另外由公眾主動提供的照片和影片資料更數以萬計,至於參與籌劃審視工作的,尚包括來自英、澳、加、紐等國際學者專家;雖有聲音關注監警會調查權力不足,但透過爬梳大量實證資料,也確能夠還原事件真相。而報告的結論,便充分做到是其是、非其非,沒有偏袒任何一方,既肯定了警方行動源於執法需要,同時指出處理手法有改善空間,包括特別點出元朗「7.21」事件。始終,警方肩負維持治安的天職責任,法庭昨就剛巧結案了修例風波期間的首宗暴動罪成個案,以6年監禁為量刑起點,因考慮到被告認罪及有悔意而判監4年,證明相關執法工作絕對有法理依據;只不過,暴動現場的執法環境往往惡劣,警員且須承受示威者的辱罵及「起底」、「私了」等威脅,以致驅逐及拘捕的過程有未如理想之處。

  監警會已多番強調,報告並不處理個別投訴或警務人員。因為香港的投訴警察制度採取兩層架構,市民如欲投訴警務人員,須先向警務處投訴警察課提出,至於監警會則負責獨立審核投訴警察課提交的須匯報投訴調查報告,包括要求投訴警察課澄清或重新調查,直至完全同意投訴個案處理得當。即按現行機制程序,監警會現階段並不適宜越俎代庖,亦無需要架床疊屋、另起爐灶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之類。林鄭月娥昨透露,廉政公署正處理28宗懷疑貪腐個案,署方亦曾公開證實正調查「7.21」事件投訴;相關執法及往後司法工作,應續按既定制度跟進,外界實不應該橫加干預,甚至對結果輸打贏要,否則肯定是對機制及法治的破壞。

  對於監警會所作建議,林鄭月娥不單全數接納,還表明會即時優先推進5個方面的建議,當中好些更為警方內部早已開展的,證明政府時刻自我檢討、致力改善工作。事實上,隨着疫情開始消退,黑暴問題又再死灰復燃,過去多日皆有示威者無視「限聚令」到商場聚集,過程中更有人襲擊商舖,這無疑破壞社會安寧、延續「攬炒」惡劣操作。所以,監警會昨日報告及建議,不單有助大家釐清過去真相,包括警方應否執法及應如何改善執法的爭議,更有利社會重新認清法治,繼而重回法治的正確軌道上。香港必須令法治重新彰顯,示威者不能肆意違法,執法者亦須改善執法,這才是解開心結、向前看、重新再出發的必由之路。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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