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李幼岐
5月8日,應是香港立法會會議史上不堪和恥辱的一天,一些所謂「民主派」實為反對派的「黃絲」議員,採用流氓式、黑社會式的作派,搗亂及破壞會議,令當天的內會亂成一團,甚至出現議員互相「開片」的場面。試問:這些衣冠楚楚的反對派人物,還算不算是「尊貴的議員」?
郭榮鏗雙重犯錯
事情的肇因是,反對派大將之一的郭榮鏗議員,連續主持了16次會議,歷經半年時間,竟然仍未能選出立法會內會主席,這實在是咄咄怪事,荒天下之大謬,明顯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郭榮鏗狡辯稱,他是為了阻止《國歌條例草案》通過,才在主持內會時「拉布」,造成內會主席遲遲未能選出。
郭榮鏗的「招供」,可說是錯上加錯,重複犯錯。蓄意阻止選出內會主席,已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而國歌法是全國性法例,圖謀扼殺《國歌條例草案》,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一名主持內會的議員,是不是同樣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站在國家尊嚴和文化道德的出發點看,這種雙重犯錯,豈不是太過失格?坦白說,如此這般行為失當者是不夠資格當立法會議員的。
客觀地說,郭榮鏗的出路如下:
一、被DQ,而且愈快愈好,這也是讓立法會回復正常面目及理性表現的方法。
二、郭榮鏗自動辭去立法會議員之職,「光榮下台」。這也算是「一了百了」,從此不再在政壇上指手畫腳,胡說八道。
三、鄭重向公眾道歉,保證不再主持內會,保證不會阻撓國歌法的通過,以期獲得市民的原諒。
當然,總結而言,對國家、特區及大眾最便捷、最簡單、直接的方法是及早DQ郭榮鏗,把他像掃垃圾那般清除出去。俗語說:「一粒老鼠屎,搞壞一鍋粥。」香港立法會之所以工作表現欠佳及名聲欠佳,就因為其中有像郭榮鏗這樣的黑暴式、流氓式議員。
是時候撥亂反正
以5月8日的第17次內務會議為例:由於此前16次內會因郭榮鏗「拉布」而無法選出主席,造成國際大笑話,法律界包括立法會法律顧問認為,尚未卸任的內會主席李慧,有責任也有權力繼續主持內會。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也決定由李慧按法律責任主持內會。這本來是正常不過的事,然而,反對派中的一些黃絲、黑絲議員,就一窩蜂跳出來搗亂破壞會議,包括迫近主席台、整傷一保安員頭部,擺出欲與建制派議員「開片」的架勢,甚至有反對派議員突然爬牆引起大亂等等。凡此種種,均有黑社會行動方式的影子,這種醜態為常人、常理所不能接受。其中有些行為,例如反對派議員擲物整傷一保安員頭部,立法會秘書處已報警,警方應嚴正執法,司法應依法秉公判刑。
香港要回復和諧局面及正常秩序,立法會是其中重要的一環。如今的立法會堪稱尚未達標,甚至可以說差之甚遠。究其原因,焦點是立法會內有那麼一些黃絲、黑絲議員,甚至有「熱愛」暴力的議員。至於「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那更加是「家常便飯」、「隨要隨有」了。如大鬧立法會、擺出「開片」架勢,列位看官,你說這是「尊貴議員」的得當行為嗎?
如今,是立法會「撥亂反正」的時候了。當務之急,第一步,就是DQ郭榮鏗這樣的「尊貴議員」。黃絲、黑絲及暴力議員,都應掃入歷史的垃圾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