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截自星島日報)
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常務副理事長 葉建明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蔡維邦日前辭去公會所有職務,並在《南華早報》撰文交代離任原因。他批評示威者放棄理性,採取野蠻行徑,遠離法律框架。他的專業是要譴責不理智的非法行為,大律師公會主要成員卻保持沉默,出現了巨大分歧,繼續擔任香港大律師公會的職務不再合適。
暴徒應受譴責
蔡維邦認為,無論示威者的目標多崇高,他們針對財產和人民的極端暴力並無藉口可言,但權威人士,更重要是公會成員卻為他們辯護。他又指自己在衝突中見到銀行被縱火、示威者打政見不同的人等畫面。「毫無疑問,那些暴徒和那些為他們開脫的意見領袖是應該受到譴責。」
蔡維邦大律師的辭職和表態,令人尊敬和欽佩。蔡維邦的言行無異於一股清流,體現法律人的道德良知和對法治的捍衛。這與那些只要立場不問是非,只講立場不看真相的縱暴派及政客形成一個鮮明的對比。
過去四個月,從「只有暴政沒有暴力」,到「『爆眼女』是被警察所傷」「太子站死人」,社會上充斥似是而非、掩蓋了真相的傳言,為暴力推波助瀾。最新的一樁事件是,香港知專設計學院一名15歲女生,上月浮屍油塘海面。事件尚未查出真相,別有用心者便瘋傳是「警方所為」,甚至由此作出「這幾個月警方打死人就往海裏扔屍體」的惡毒指控,令暴力分子理直氣壯地數次打砸損毀知專設計學院。在不堪忍受的情況下,孩子母親站出來表態:孩子死於自殺,希望謠言盡快停止,以還她和女兒一個安寧。當然,在當下如此撕裂的社會現狀下,以「立場」判斷的人當然不會相信亡者母親的話,他們會因為政治目的將「油塘女屍」案一直「消費」下去。
這不禁令人想起獲奧斯卡提名的丹麥電影《狩獵》。影片用一個關於緋聞、謊言、仇恨和懷疑毀掉一個男人生活的故事,講述了謊言變成「事實」的過程。影片反映,要證明事件存在過很簡單,但要證明一件事沒發生過卻太難了。更可怕的是,民眾其實並不在意事實真相為何,他們要的只是一個可以讓自己站在道德制高點的立場,以供其洩憤。
多麼一針見血,多麼具有普世意義。今天的香港難道不就是這樣嗎?真相不重要,重要的是立場。立場是什麼,就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選擇性地看問題;就是指鹿為馬,像美國議員在香港暴力正盛的時候「從未聽過,或看到暴動和群眾暴力攻擊的證據」。然而,只有立場,不問真相,這個社會還是一個理性理智的社會嗎?於是我們看到,立場凌駕於真相之上,為了給暴力尋找理由,讓暴力持續,也為了煽動更多涉世不深的青少年出來參與,謊言不斷出台,黃鐘毀棄,瓦釜雷鳴,香港的法治轟然倒下,正常社會秩序正在遠離。
立場不應凌駕真相
自然,在立場充斥下,當面對話語權高於民眾、立場優先的傳媒,民眾容易被蒙蔽,未必能夠看清真相。特別是當下,一個個口號都是包裝在道貌岸然的「公義」之下,沒有獨立思考能力,很難不被「公義」的旗幟所迷惑。
但是,真相往往是在常識中,依靠邏輯和理性,真相的光芒就會呈現。比如,打砸焚燒港鐵等基礎設施、群毆不同意見的人、襲擊警察等暴力行徑,真的是可以「支持」、「原諒」嗎?警方面對暴徒,是講道理可以令其立地成佛,還是需要以嚴厲的執法力度來制止?禁止示威者蒙面,就意味警察也不能蒙面?那是否意味警察有槍,示威者也需要持槍才算對等?立場為先,害了香港,也害了每一個熱愛香港的人。
避免立場為先,人們需要基於事實判斷而不是「價值」(立場)判斷;需要基於經過驗證的事實判斷,而不是斷章取義的「偽事實」;同時需要給予每個事實判斷一樣的「權重」,避免只看到自己希望看到的,導致評價時被個人偏好誤導。
請記住真相的力量。古今中外,這樣的例子很多:當你帶良好的意願參與到社會運動中後,你可能會發現,這場運動的演變,甚至本質,最終並非如你所想。蔡維邦資深大律師有如《皇帝的新衣》裏那個講實話的小孩兒,希望香港全城的人都能夠聽到這個「小孩兒」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