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保障了香港有集會和遊行的自由,只要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表達訴求,沒有故意搗亂鬧事,政府和社會都是包容的。惟近月來以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為藉口的示威行動,一些政治暴民恃有反對派議員的包庇及「遮擋」,以越來越暴力的方式,衝擊和佔據各個政府部門,更於7月1日晚間闖入立法會大樓大肆破壞,無法無天,令人髮指,完全超越了港人容忍的底線。
據立法會秘書處估計,遭暴民蹂躪後,大樓內的供電、消防系統及會議廳都受到嚴重損毀,維修費可能高達數千萬港元,且未來兩周內都不能舉行任何會議,立法會例行會議、財委會及行政長官答問會都被迫要延期。換言之,很多涉及民生和經濟發展的政策也即時受到窒礙,累及全港市民受損,暴民禍港,事實已擺在眼前。
更令人痛心的是,香港積累多年的優良法治傳統亦被這些政治暴民於一夜之間摧殘。須知道,法治精神一向是香港人的核心價值,也是多年來香港社會賴以成功的基石。今次暴民衝擊、佔領立法會,且在媒體鏡頭前肆意破壞,顯然是公然挑戰和藐視法律,這種暴行必須追究和嚴懲,否則未來社會法治何存?
反對派裏應外合
留意今次破壞立法會事件發生的時間點便可以發現,這批政治暴民是有組織和有預謀行事的。首先,在「七一」遊行開始前,已有逾百名暴民包圍立法會大樓,且多次以鐵枝、鐵籠車撞擊立法會玻璃外牆,還不斷叫囂將行動升級,明顯有意在遊行開始前製造事端,意圖吸引和平表達意見的遊行市民到立法會外圍觀,以達到壯大聲勢、挾持民意的目的。其次,有些反對派議員在事件發生時,於鏡頭前不斷作狀勸阻,實為「煽情」;更甚者,當暴民闖入立法會大樓後,有反對派議員還為他們指路、提供警方行動信息,擺明是裏應外合。而且,反對派政客事後不單沒譴責暴民所為,反而用盡歪理來為暴徒說項,包庇和縱容的意圖不言而喻。
該批政治暴民的違法行徑,已引起公憤。社會各界紛紛提出嚴厲譴責,並強烈要求及支持當局把暴徒繩之於法。香港律師會於聲明中指「部分示威者公然藐視法律、以武力闖入立法會大樓、對他人造成身體傷害,並進行嚴重的刑事毀壞,是對法治的侮辱」。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亦發文指,無論是身體的暴力或語言的暴力,除非是法律所允許的,否則都是違反法治、人權和正義的。
不能向暴力讓步
目前,立法會財委會積壓了逾40個共涉約700億元的項目等待審議,其中包括公務員加薪以及醫院擴建和重建撥款、社福機構撥款等的民生政策,何時落實,變得遙遙無期。同時,由於政府物業沒有購買保險,今次立法會龐大的維修費,又要用納稅人的血汗錢來支付。一小撮暴民幾小時肆無忌憚的破壞,卻要全港市民「埋單」,公道嗎?
更令人痛心的是,暴民的非法行為不僅使社會撕裂更顯嚴重,還令對立情緒上升,早前有警員遭醫護人員不禮貌對待事件便是一例。此外,近期一些打着「不合作運動」和「野貓式行動」的旗號四處擾亂社會秩序的行動,其實是「鳩嗚一族」與「光復一族」的變種,若情況持續,不但會影響到市民大眾的日常生活,亦必損害到本地多個行業的生計。要盡快恢復社會秩序,向暴力讓步只會適得其反,「治亂世,用重典」,嚴懲違法暴力行為,方為正道。
香港經貿商會會長 李秀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