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海南省民政廳官網發布了一則《關于需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清單的公示》,共涉及12個城市84個尚未標準化處理的不規范地名,其中維也納酒店集團旗下的海南15家酒店被列為“崇洋媚外”的不規范地名類型,原因是“使用外國地名的地名(奧地利首都)”。對于上述不規范地名的公示,維也納酒店總部提出異議,認為這是合法經營的品牌名稱。
城市地名“大、洋、怪、重”,由來已久。在許多地方,我們都可以見到解放路、人民路,甚至一二三四路等簡單的命名方式,此可謂“重地名”。還有一些大型建筑熱衷于使用天下、世界、環球、中華、首府等名稱,是典型的“大地名”。至于居民小區,則是“洋地名”“怪地名”的重災區,位于市區的就取“中央”“國際”,靠近水邊就“江畔”,地勢高點就“依山”,甚至硬要冠上加州水岸、普羅旺斯等洋名以及王府、御苑、貞觀等字眼。這些地名,要么讓人找不到北,要么讓人不知所以,很難說有什么具體的價值。
文化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靈魂。正確認識地名的意義,要看到地名并非枯燥的名稱,而是代表了一定的時間和空間刻度,存在歷史、文化、社會、民族等多方面的意義。長期以來,一些不規范地名貪大、媚洋、求怪,割斷地名文脈、遺失鄉愁傳統,是喪失文化自信、價值觀混亂的表現。與此相對,好的地名可以起到潛移默化的作用,不僅能傳承民族優秀文化,也能增強人們的民族認同感、歸屬感。此外,規范地名具有服務社會管理、服務群眾生活功能,是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體現。
從這樣的視角看,“大、洋、怪、重”地名必須堅決清理整治。事實上,海南省民政廳的這次清理,正是全國性清理整治的一部分。為響應民政部等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的通知》,今年以來,多地已針對不規范地名進行了清理。如廣東省5月份公布第一批不規范地名清單,需要清理整治的就有251個;日前,陜西省也對不規范地名進行了摸底排查。這其中列出的大部分地名,都非常有必要整治,也得到了群眾的認同。
但也要看到,有一些地名具有復雜的歷史成因。如維也納酒店成立較早,雖然如今看著有“媚洋”之嫌,但當初是經過了管理部門認可的。類似企業取名不在少數,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有不少企業迎合消費者心理,采取了雖然不夠合理卻并不違背當初規定的做法,最終造成了中資洋名企業的存在。對這樣的一些名稱,就不能用后來的規定作為“一刀切”的依據,而是要兼顧歷史客觀形成因素、企業及市場合理訴求以及人民群眾意見等,保持審慎穩妥態度,可改可不改的不予更改,防止亂改老地名,確保地名總體穩定。
由此看來,取什么樣的地名,固然跟開發商的心態有關,但也是政府部門不可推托的責任。因此,規范地名不能止于事后清理,更要加強事前監管,在取名上下功夫,最起碼不能允許怪異地名隨意出爐。要做到這一點,就應在法律法規和部門聯動層面上持續探索,建立提前介入機制和嚴格審核制度,多向專家要看法,多向百姓要意見,爭取一個地名既要有服務于整體規劃的實用性,又具備文化內涵,有利于樹立文化自信。(王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