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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怡翔:香港經濟下行風險增加 探稅務政策促大灣區深度协作

2018-11-26
来源:香港商报

 

  劉怡翔認為企業應多進入大灣區拓展商機。 資料圖片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姚一鶴報道:在經濟前景下行風險增加的形勢下,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強調,各界抓緊粵港澳大灣區機遇,為香港經濟發展注入新動力,對香港未來發展極為重要。他又表示,稅務政策是進一步深化粵港澳合作的一個重要途徑,可以促成大灣區的深度協作,推動區域經濟的協同發展。另外,港府會繼續向內地有關當局爭取為港人在大灣區就業、創業、營商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

  昨日在網誌《以稅務政策推動大灣區發展》中,劉怡翔提及,香港今年經濟增長繼續高於趨勢,本地生產總值在首三季錄得3.7%的實質增長,而失業率亦維持在2.8%,是20年來最低水平,但是經濟前景的下行風險正在增加。

  劉怡翔指出,美國與內地的貿易摩擦升溫,加上美國聯儲局今年已經三度加息,市場氣氛受到拖累,香港股票市場在最近幾個月進一步整固,而住宅物業市場亦稍為冷卻。另外,英國脫歐談判的困局,以及地緣政治局勢緊張,都為環球經濟格局帶來不穩定因素。

  緊抓粵港澳大灣區機遇

  他寫道:「在這樣的外圍環境下,我們更應該抓緊粵港澳大灣區這個眼前的機遇,發揮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推動大灣區成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並與另外十個城市合力把大灣區建設成宜居宜業宜遊的國際一流灣區。」

  對於已經在大灣區工作或者準備到大灣區工作的香港人來說,稅務安排無疑是最貼身和最重要的考慮之一,特區政府亦一直與內地有關當局溝通有關港人的稅務事宜,包括在今年8月獲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並於明年1月1日生效的新修訂《個人所得稅法》對港人的影響。

  在新稅法下,在內地境內有住所,或在內地境內沒有住所,但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內地居住累計滿183天(期限於未修訂前為一年)的香港居民,會被定義為「居民個人」而需要就從內地境內及境外取得的所得,包括在境外取得的銀行利息、股息、買賣物業所獲取的利潤等,繳納內地個人所得稅。

  劉怡翔表示:「特區政府在過去數月多次向內地當局反映港人對新稅法的關注,我在剛過去的星期一在北京陪同財政司司長與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會面,討論內地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事宜。」

  教研人員享內地稅務豁免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於今年10月20日至11月4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建議在內地境內無住所的「居民個人」,在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不滿5年的,或滿5年但期間有單次離境超過30天情形的,只要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就他來源於內地境外的所得,只須就內地境內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居民個人支付的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

  劉怡翔稱,「新的政策舉措方面,我們與內地有關當局原則上達成協議,為合資格跨境工作的教師和研究人員提供特別稅務安排。合資格的香港外訪教師和研究人員在指定時間內,可在內地享有稅務豁免,條件是他們須在香港特區繳納有關薪俸稅。此舉能減輕他們的稅務負擔,從而進一步促進內地與香港人才流動。」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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