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17日表示,正考慮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建議,就是否行使《社團條例》,禁止煽動「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運作,會給予對方21日時間申述,再作決定。
綜合港媒報道,針對「香港民族黨」煽動「港獨」行為,特區政府經長時間研究後,有三大理據引用《社團條例》果斷出招。
一、「民族黨」有計劃有預謀有部署推動「港獨」
香港政界人士指,陳浩天多次接受傳媒訪問時都表示,「香港民族黨」目標對象為青少年及學生,將舉辦論壇或讀書會等宣揚「港獨」和「民族」主張,亦會有其他對外宣傳運動,如拍宣傳片、印制單張等。 此外,「香港民族黨」2016年時亦在Facebook專頁發帖,稱要推出「中學政治啟蒙計劃」,並有超過80間學校的學生參與;又稱如中學生有意參與推動香港「獨立」之進程,將提供一切可行之支援,包括提供文宣內容、理論,協助成立「推動香港『獨立』之組織」。該政界中人指,以上活動證明「香港民族黨」的「港獨」政綱「並非隨口講講這麼簡單」,而是有計劃、有行動推動,觸及「維護國家安全」底線,故決定建議取締。
二、「民族黨」鼓吹罷工罷市罷課抗爭
陳浩天於2016年成立「香港民族黨」召開記者會,曾揚言「會采取任何有效的抗爭手段爭取香港『獨立』,包括議會抗爭以及罷工、罷課、罷市等,迫使政府回應,底線為保障港人利益」。 陳浩天其後亦在電台節目中表示,「民族黨」成員全部預料有後果,而不公布黨員身份是因為「民族黨」近乎一個革命黨,不需要公開黨員身份,最重要就是完成目標。
三,「民族黨」揚言不惜採取流血暴力行動
陳浩天曾揚言,「若有人損害港人利益,將會以對等武力回應」。他聲稱不希望有人為爭取「港獨」而流血或死亡,假如發動罷工罷市這些方法無效的話,就惟有採取流血暴力行動。「鼓吹武力」言論亦成為「香港民族黨」遭當局取締的最關鍵理據之一。
盧偉國:反對派為包庇「獨」黨而抹黑政府
盧偉國認為反對派為包庇「獨」黨而抹黑政府(資料圖片)
香港立法會議員、經民聯主席盧偉國表示,「香港民族黨」嚴重影響國家安全、公眾安全,「港獨」亦違背了香港的主流民意。部分反對派議員為了包庇「香港民族黨」,將政府的依法行為,抹黑為打擊言論自由,此舉更突顯了他們的「港獨」之心。
盧偉國認為,不論是香港法律還是國際準則,言論自由均不可以影響國家安全和公眾安全,反對派議員的此類言論是完全錯誤且完全不能成立的。
梁美芬:應盡早阻「港獨」「自決」組織運作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今日(18日)接受電台電話訪問時表示,以「港獨」及「自決」為綱領的組織,應該更早阻止它們運作,因為有違國家安全及領土完整的原則。她表示《社團條例》原本就是要社團作出申請,過程中需要註冊及提交社團資料,如未獲批根本不應有任何行動。
至於其他團體曾舉辦集會,參與人士高呼違憲口號,是否觸及《社團條例》?梁美芬指不應將問題混為一談,如果集會單位綱領影響國家安全,責任就由主辦單位承擔,如果是集會人士影響國家安全,就應該由集會人士個人層面處理。
被問及如果有人單獨作出「港獨」主張,不涉及《社團條例》,是否要以23條才能入罪,現行有否其他法例可以入罪。她指出,如果相關人士並非作出討論,例如在學校門外派「港獨」傳單,已屬於「行動」,應該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