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7警在2014年占領行動期間於龍匯道變電站外暗角毆打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案。其中3警白榮斌、陳少丹和關嘉豪昨向高院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其中白榮斌爭議原審法官用無帹新聞片段來對比其他新聞片為真確,認為原審法官認錯人。
代表白榮斌的資深大律師黃敏杰指,無帹新聞片段有49秒被遮擋,認為期間或有其他警員加入隊伍,或許亦有人離開;而白榮斌就在49秒遮擋片段后已離開現場,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質疑有沒有證據證明,辯方補充很大機會當時已離開。
代表陳少丹和關嘉豪的資深大律師Charlotte Dray-cott則爭議認人程序,及原審法官在沒有知會控辯雙方下,自行將2人案發前所穿的鞋,跟案發時毆打的人作對比,認為不穩妥。
白榮斌原本以5萬元人事及5萬元現金擔保,昨向法庭申請改10萬元現金擔保,獲法官批准,并押后頒判詞。
7警迄今全部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上訴庭早前已批准黃祖成、劉卓毅、劉興沛和黃偉豪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