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哲
隨着施政報告出籠,「港人首置上車盤」終由構想落實成為政策;然而,不少市民卻感到失望,畢竟首批單位只涉1000伙,還要等待明年年底才會推出,而所謂推出亦只是放在賣地表里,到真正落成及入住又不知要隔多久。更重要的是,措施暫時尚無具體詳情,例如最關鍵的定價折扣、首期要求、轉售限制等,相關細節依然有待研究,須到明年年中才敲定。究其主因,「港人首置上車盤」的「困難」之處,乃在於公私營合作一環,因為一旦處理不善,很容易會被扣上「官商勾結」的帽子。事實上,現時已開始涌現相關質疑及批評了。
為何要公私營合作?
第一個需要釐清的問題是:為何「港人首置上車盤」要以公私營合作模式推出?其實,施政報告已有解答。林鄭月娥表示,這是基於不影響現時公營房屋的供應,故相關土地來源將是私人發展商擁有或從政府購買得來的土地。的確,如果將規劃為公營房屋的土地,改為興建「港人首置上車盤」,這肯定會壓縮掉公屋及居屋之類的供應,不問可知,勢必引來更大反對聲音。現在轉從私人土地入手,不僅不會影響到基層市民的住屋需要,另外必須留意的是,在政府資助下措施還可更易滿足市場上的置業需求,符合「港人首置上車盤」乃介乎居屋和私樓之間新增一層置業階梯的定位。所以,拿私人土地作為「港人首置上車盤」,并且以公私營合作的方式推出,誠是兼顧上述政策原則的答案指向。
如何避免「官商勾結」?
好了,第二個問題是,若果必須以公私營合作方式推行,則如何能夠將「官商勾結」的情况降至最低?其實,只要有效確保整個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所謂「官商勾結」的說法就會不攻自破。正如政府向私人市場采購物資,由購買文具到購買儀器之類,難道又是「官商勾結」嗎?可見,盲目將所有公私營合作一律視為「官商勾結」,絕對是不必要和不合理的錯誤指控。
當中,政府怎樣向私人發展商購入單位,特別是以什麼價格購入單位,便為衡量有否「官商勾結」嫌疑的重點問題。那麼,如何將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套用在購入單位這個步驟上面?筆者有以下建議:但凡日后發展商開售新盤,政府都入票申購若干數目的單位,申購單位必須廣泛分布於各幢、各層、各座向,例如是1座10樓A室、2座20樓B室、3座30樓C室之類,其購入價,或發展商的發售價,則視乎單位的樓上樓下、左鄰右里的市場售出價格推算,好像鄰近單位市價介乎490萬至510萬元,單位售價便應該處於相關水平之內了;當政府購入單位后,便可轉手透過「港人首置上車盤」出售予合資格申請者,而相信在「樓花期」內,當局應能完成程序順利推售單位。以上設計,不單有助理順政府向發展商購入單位的價格,而且不涉及地契及賣地條款的問題,可以即時實施,相信發展商也會歡迎政府這個「大客」以市價購入單位。還有一點值得補充,就是政府購入單位的目標,其預計售價應在「港人首置上車盤」合資格申請者的負擔能力以內,也就是不應該涵蓋千萬元以上的豪宅盤。如此的話,「港人首置上車盤」措施恒常化后,也有利發展商配合多建相關價位的新盤供應。
可直接購入新盤轉售
對發展商來說,這固然是天大好事。這不是說,發展商得以透過更好價格向政府出售單位,而在於旗下樓盤獲得了政府(及「港人首置上車盤」)這個非常穩定的新客源,其新盤得以「悉售」「清袋」的機會無疑大大增加。理所當然地,在需求增加的情况下,或會為當前樓市火上加油。然而,必須全面考慮的是,在更好滿足社會置業需求的前提下,任何措施都會產生類似效果,例如,將原本撥作興建私宅的土地,改劃為興建「港人首置上車盤」,其效果同樣是令私宅供應減少,分別僅在於是建成前減少抑或建成后減少,理論上也會刺激樓價上升;至於轉向資助房屋的土地入手的話,如前所述,則會影響到基層市民的住屋需要。也就是說,比較之下,從私人新盤購入單位,不單不會帶來額外問題,且還更加快捷、更加簡單,亦更公開、公平、公正。
「港人首置上車盤」既獲主流民意的支持肯定,於此基礎上,如何進一步規避及回應「官商勾結」的質疑與指控?此誠乃社會及政府接下來必須共同處理的問題。如果措施又在「為反而反」的惡意操作下無法推行,則香港置業難的問題只怕繼續惡化下去。說到底,問題終須切實解決,不能「這又不行、那又不行」地無止境擱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