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山學會營運總監 白仲祺
香港有兩種人:除了男女、成人兒童、窮人有錢人等等傳統分別外,還有一種分別,就是預期能夠退休和不能退休兩類人。
退休不是人人能享有
退休,代表一個人,或一個家庭,獲得一定資產,又或者因為工作關系能夠獲取足夠收入,能夠停止工作,安心養老或做工作以外的事。可是今天社會,受銀根寬松影響,就算一個家庭擁有一定資產,都害怕不敵通脹,可能要有物業租金收入,才能安心退休。除了有物業較富有的人,已經獲得政府資助的人,例如綜援戶,就算經濟能力不高,亦有退休的可能。另一種能退休的人,通常是公務員,或其他能夠獲得足夠長俸的人。
在這些人以外,便是每月收入僅夠餬口的人,又或者因為人均壽命越來越長,一個家庭要負擔幾代人,從而令長遠開支龐大,退休夢越來越遙遠。這些人,就算年屆65,甚至70,只能夠繼續工作,為未來作準備。
最近有工會認為某航空公司規定空中服務員在55歲退休的做法,是年齡歧視。筆者認為,如果規定退休年齡為歧視,那麼解決方法不就是應該取消所有年齡限制嗎?可是該工會可能只要求逐步改善,所以只要求該航空公司將退休年齡改成60歲。
應由雇主雇員自由訂合約
筆者認為一位雇主,應該有自由與員工訂立合約。相信航空公司規定員工達到某年紀必須退休,并非一定為單方面的限制。但由於「退休」這個概念已經變成某個階級才能享用,現在將年齡提高反而可能對員工和公司是雙贏的。
換句話說,退休年齡應該是户主與户員訂立,立法會或工會不應以政策規定年齡。反而政府或工會,應該專注將任何令人不能延遲退休的限制更改。數年前有一位年老保安員,為了維持收入,要違法更改身份證年齡,最后被捕,帶出保安員到達某年齡就不能續牌的問題。
如果明白退休已經變成一種不是所有人都能享有的特權,就明白無論將退休年齡訂在多少歲,都逃不脫有人會損失繼續工作的權利。相反,現在制度同樣阻止有人想提早退休。強積金制度將所有人的退休年齡訂在65歲。就算有人想提早退休,最早都要達到60歲,才能將強積金贖回。
所以,獅子山學會要求政府,盡快將所謂退休年齡限制取消。在很多國家,由於人口老化,令未供款的福利制度不能面對將來的負擔。要解決便要逐漸將能拿福利的年紀改遲,例如退休保障年齡。
相比之下,由於香港政府選擇正確,以有資產審查方向研究退保,減少香港將面對希臘式破產的危機。不過與此同時,政府應該將注意力集中在阻撓市民自行訂立户員合約的限制,讓無法或選擇繼續工作的人擁有繼續工作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