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評論員 萬青
去年7月,在非法占中期間冲擊政總廣場的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等人被判非法集結罪成立。惟在量刑上,三人分別被判處社會服務令和緩刑,社會上不少意見認為量刑過輕,缺乏對暴力違法行為的阻嚇力。律政司依法提出上訴后,法庭昨日終於作出判決,改判三人即時監禁,其中黃之鋒判囚六個月,周永康七個月,羅冠聰八個月。判決引起社會廣泛回響和支持,認為法律尊嚴得到了應有彰顯,法律正義最終沒有缺席。
相信極少人會否認,近來香港社會氣氛已有明顯好轉。隨着針對違法行為的法律行動連續展開,不僅打着政治旗號明目張膽的違法暴力行為大為收斂,各種煽動違法行為的言論亦有所減少,一些曾醉心於所謂「搞社運」的組織和個人,亦決定在法律風險面前淡出。事實說明,搞事的人少了,人心安定了,法律的尊嚴重新確立,香港良好的秩序逐漸恢復,經濟發展亦有望重現繁榮。就香港整體利益而言,這無疑是積極和正面的。法庭依據事實和法律,重新量刑的判決,明顯有助遏止各類打着政治旗號的違法行為,亦清除了部分人政治性案件不受刑責的幻想。正如法庭的判決書內指,其職責所在,是要向社會發出明確信息,在自由行使權利,進行集會、游行、示威等相關活動時,參與者必須守法,不能破壞公共秩序及公眾安寧。
過去一段時間,非法宣誓、旺角暴亂、冲擊港大校委會、反新東發展等違法暴力案件先后判決,至昨日冲擊公民廣場案宣判,已有數十位年輕人被定罪,其中不少人嘗到了牢獄之苦。對於正處大好年華的年輕人來說,這些懲罰必將對他們的人生產生嚴重負面影響,尤其他們中的不少本應有着更好的前途。因此,社會上有人對他們表示心痛、同情和惋惜,亦是可以理解。我們尤當認真反思,為何香港的一批年輕人,竟將自己的美好未來毀於一旦?為何一些披着「理想面紗」的違法行為,卻總是涉世未深的年輕人被鼓搗着冲在前線?為何那些不懷好意的政客、在背后煽動的人、高呼別人去「犧牲」的人,卻至今逍遙法外?
法官一針見血地指出:「香港社會近年瀰漫一股歪風,有人以追求其心目中的理想或自由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為藉口而肆意作出違法的行為。有人,包括一些有識之士,鼓吹『違法達義』的口號、鼓勵他人犯法。該等人士公然蔑視法律,不但拒絕承認其違法行為有錯,更視之為光榮及值得自豪的行為。這些傲慢和自以為是的想法,不幸對部分年輕人造成影響,導致他們在集會、游行或示威行動時隨意作出破壞公共秩序及公眾安寧的行為」。顯然,違法的年輕人們受到了法律懲罰,但更應當受到懲罰和譴責的人,卻仍遠遠的躲在一邊,享受着年輕人的犧牲所帶來的利益。只不過,這套歪理至今仍流毒甚廣,頑固盤踞在一些年輕人頭腦中,更隨時準備驅使他們成為新的犧牲品。若不徹底戳破這一套虛妄的歪理,香港就難有真正的安寧,年輕人亦不會有真正良好的成長環境。歪風不除,難有晴朗藍天。不能讓歪風繼續毒害年輕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