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開學准備上大一的河北女生李穎起訴了哈爾濱市鐵路局,起因是她在從北京前往天津、由哈爾濱市鐵路局運營的K1301次列車上聞到了刺鼻煙味。目前,北京鐵路運輸法院已受理此案,且定於8月24日開庭。中國控制吸煙協會專家委員、北京義派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振宇認為,該案“意義重大”,可以稱之為“中國公共場所無煙訴訟第一案”,有助於推動普通列車禁煙。
該案的法律意義確實重大,可以引導我們討論普通列車如何對待吸煙。
我國《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屬於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對於違反該規定的個人,將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就在2014年1月1日該條例實施當天,一名乘客就因“頂風作案”,躲在動車廁所吸煙,被處以1000元的嚴厲罰款。而在普通列車吸煙,上述條例卻沒有完全禁止乘客,只是禁止在禁煙區域吸煙,普通列車還設置了吸煙處。所以,鮮有乘客與管理者來較真在普通列車上吸煙的行為,似乎也沒有底氣較真。
雖然鐵老大的條例並不完全禁止於普通列車上吸煙,但並不意味著,乘客與管理者不能對這類行為較真。因為無論是《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還是《天津市控煙條例》都明文規定,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內吸煙,並且禁止吸煙場所的所在單位有義務對吸煙者予以勸阻。按照《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公共場所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守有關衛生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相關的衛生標准、規范。可見,鐵老大並沒有理由只在動車上禁煙,而對普列吸煙網開一面。
鐵老大在動車上禁煙,是基於動車安全運行的考慮——高鐵列車是全封閉車體、高速運行,且車內設有數量眾多的傳感器,有煙霧則會引發車輛緊急降速或停車。但不吸煙的乘客要求普列也禁煙,則是基於免受二手煙侵害的訴求。鐵老大對禁煙的科學態度,應是既要考慮行車安全,也要顧及公眾健康。
就實際情形而言,鐵路雖在普列上設置了禁煙區域,在車廂連接處的過道設置了吸煙區,然而,由於監管缺位,禁煙區域往往也會失守,吸煙區的煙霧也往往會隨風飄入車廂,伴著不吸煙者一路相隨。在一些普通列車上的流動售貨車上甚至有香煙銷售。如此經營狀況,可以說已有數十年不改,放在建設健康中國的大背景下考量,顯然已大大滯後於時代發展與文明要求。
在鐵老大對普列禁煙動力不足的情況下,我們自然期待有更多的李穎,因公共場所吸煙問題而起訴經營者或者管理者。因為有李穎這種勇於較真的人,我們的社會才會不斷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