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子文
政府公布高鐵「一地兩檢」方案。高鐵在通關方面將采用深圳灣口岸「同層兩檢」模式,旅客只須在同一樓層,便可完成入境或出境手續。這個方案按照「三步走」的方式推進實施,經過人大常委會批准和本地立法程序授權,具有堅實的法律基礎,完全符合「一國兩制」原則和基本法的規定,不存在任何違反法律規範的問題。
一地兩檢最具效益
這個安排是最能夠發揮高鐵效益的安排,也是最便利市民的安排。然而,反對派卻將在全世界多個地方都采用的「一地兩檢」安排指為「割地」,表示將會反對到底云云。在「一國」之內,采取國際通用的「一地兩檢」,竟然說成「割地」,盡顯反對派邏輯混亂,為反而反。社會各界應深入理解方案,消除誤解,免受誤導,理性討論,凝聚共識,敦促立法會通過「一地兩檢」方案,讓高鐵如期通車。
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全長26公里,落成后可以將香港往返廣州的時間由2小時縮短至48分鐘,并且將香港乘客接送到內地的高鐵網,直達內地各大城市。據估計,高鐵香港段50年內乘客年均可節省3900萬小時,經濟效益更是難以估量。高鐵要發揮最大效益,關鍵是必須盡量發揮其快速和便捷的特點。在技術上,高鐵已經十分成熟,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通關安排。高鐵落成后可縮短香港到廣州個多小時的車程,但如果在過關時花費過多時間,變相是將高鐵的效益完全抵銷,整個高鐵工程的價值也會大為減低,這是全社會都不想見到的。
高鐵采取「一地兩檢」是一個必然的選擇。在不少國家及城市,都采取「一地兩檢」模式,正正就是着眼於便捷與效率,包括現時的深圳灣口岸。其實,現在西九龍高鐵站采用的「一地兩檢」,也是沿用深圳灣模式,只是兩地角色調換,深圳灣是內地租地予香港執法人員進駐,西九龍則是香港租地予內地執法人員進駐。既然深圳灣「一地兩檢」實施了這麼多年都沒有出現大問題,正說明「一地兩檢」是行得通,也得到市民的好評,這樣西九龍站為什麼就不能實行「一地兩檢」?
具堅實法律依據
「一地兩檢」的問題,是法律問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在記者會上已提出會采用「三步走」方式實施「一地兩檢」。這「三步走」具有堅實的法律依據,基本法第95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與全國其他地區的司法機關通過協商依法進行司法方面的聯繫和相互提供協助。」所以,特區政府完全有權進行有關法律的合作,而深圳灣模式亦已提供了先例。這些都說明「一地兩檢」在法律上并沒有可質疑之處,反對派不斷指稱違反基本法,完全是斷章取義,企圖誤導市民。
「一地兩檢」并非新鮮事物,在不少國家及地區都有采用,例如穿梭英國、法國與比利時的歐洲之星,再如美國與加拿大等,都設有「一地兩檢」的安排。國與國之間尚且可以做到「一地兩檢」,何况是「一國兩制」下的香港與內地?香港本身就是中國的領土,請問反對派口中的「割地論」所割的是誰人的地?為什麼國與國都可以解決的法律問題,反對派卻要上綱上線?這不過是反映了反對派根深柢固的抗中思維,這才是「一地兩檢」的真正癥結。高鐵是香港人的高鐵,高鐵發揮成效市民都能獲益,相反以抗拒「一地兩檢」來搞垮高鐵,全港市民都是輸家,這些損人不利己的行為,盡顯反對派居心險惡,理應受到市民的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