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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47家公司被證監會調查 遭遇四種結局

2016-10-24
来源:北京商報

  證監會10月21日將5家上市公司的名字列在了一起,取名為證監會部署IPO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專項執法行動以來首批立案公司。這讓市場很快和欣泰電氣聯系在了一起,欣泰電氣成為新退市制度實行以來首家因為IPO欺詐發行被立案調查最終被強制退市的上市公司,再次證明上市公司被立案調查后被強制退市不是“紙上談兵”的同時,也讓市場更加期待下一個欣泰電氣的出現。

  今年以來47家公司被調查

  證監會在6月24日正式公告證監會部署IPO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專項執法行動,該執法行動也是證監會貫徹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落實依法、從嚴、全面監管工作要求,加強IPO各個環節、各類主體違法行為的監管執法,實際上也就是在順應欣泰電氣被查實行強制退市后,監管層的趁熱打鐵。

  證監會10月21日表示,稽查部門決定對IPO申報企業龍寶參茸及粵傳媒、*ST烯碳、*ST盈方、匹凸匹、美麗生態5家上市公司正式啟動立案調查的行政執法程序。這5家公司最終會被查出怎樣的違法事實以及會受到怎樣的處罰,不管是公司還是持有這些公司股票的投資者都將高度關注,而對于整個市場來說,作為證監會專項執法行動以來的首批立案公司,最終的處罰也將成為今后的對比案例。

  當然除了以上5家上市公司近日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外,近日還有不少公司也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比如ST華澤、松芝股份、太化股份以及常山股份等。市場有目共睹的是,證監會主席劉士余上任以來,將證監會前主席肖鋼推行的法制再次加碼,立案調查和行政處罰成為證監會周五新聞發布會的一道常菜。

  數據顯示,2016年以來,滬深兩市共有約47家上市公司收到了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其中包括有公司自身涉嫌違法、公司董監高涉嫌違法和公司控股股東涉嫌違法,證監會初定的違法行為主要包括信息披露違規和涉嫌違反證券法兩類。

  最嚴處罰:被強制退市

  按照證監會的退市新規,上市公司被立案調查一旦被認定為欺詐發行和重大信披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最嚴重的后果將導致公司被強制退市。所以每一家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都被要求定期披露公司被立案調查的進展,向投資者提示可能被暫停上市的風險。

  自2014年10月17日退市新規實行以來,被強制退市的上市公司有兩家,分別為博元投資和欣泰電氣,兩家公司有著各自的特性,代表著兩種不同的違法行為。博元投資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也就是上市后的犯罪,欣泰電氣則是因為IPO欺詐發行,屬于上市初的犯罪。

  而證監會IPO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專項執法行動主要針對的就是兩家公司的犯罪類型,截至目前,博元投資已經被上交所摘牌進入到老三板市場交易,而欣泰電氣則等著監管層的最后終止上市決定,最后在退市整理板上交易30個交易日后,也將步博元投資后塵,去到老三板進行交易。

  業內人士表示,A股市場3000家上市公司,類似于博元投資和欣泰電氣的肯定不是一兩家,很多劣質公司通過粉飾上市,上市后雖然暴露盈利差的本性,但是卻始終能死賴著不走。博元投資和欣泰電氣之后,再次出現第三家公司是市場希望看到的,讓退市和上市一樣變成常態,才是一個健康市場的表現。

  最輕處罰:違法事實不成立結案

  對于上市公司來說,被立案調查后,最嚴重的處罰就是如同博元投資和欣泰電氣那樣被強制退市,而最輕的處罰就是不做處罰。雖然說一旦上市公司被立案調查,往往公司都是存在著違法事實,但是也有極個別的案例顯示,證監會立案調查后最終確認公司違法事實不成立的情況。

  4月7日,宏達新材公告稱,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對公司予以立案調查。現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結案通知書》,經審理,宏達新材涉案違法事實不成立,證監會決定本案結案。今年3月東方科技也收到證監會《結案通知書》,鑒于公司違法事實較輕,對公司不予行政處罰。

  2014年10月15日,智慧能源發布公告稱,公司、遠東控股集團及相關人士收到證監會關于三普藥業(公司前身)立案調查的《結案通知書》,主要內容為證監會對遠東控股集團等涉嫌信息披露違規行為進行了立案稽查,經審理相關涉案事實不成立,證監會決定本案結案。

  所以對于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來說,最開心的就是收到證監會的《結案通知書》,那樣公司基本上將免于被行政處罰。

  無關痛癢的處罰:罰款30萬以內

  相比于收到《結案通知書》不做處罰稍微嚴重一點的則屬于情況最多的小罰款加警告。市場上有一大部分公司通常收到的行政處罰決定內容都為,公司罰款30萬元以內,違法時任高管罰款10萬元左右,并被予以警告。

  得利斯9月27日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被查出的違法事實主要包括對于與關聯方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沒有及時披露,關聯資金未在會計中予以確認,導致年報出現虛假記載等。最終公司被處以罰款30萬元,并被予以警告和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鄭和平給予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對相關負責人楊松國給予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

  從得利斯違法事實中可以看到,違法牽涉到的關聯資金4.46億元,但是最終公司只被罰款30萬元,負責人則只被罰款10萬元,違法成本相當低,這樣的處罰也被認為是無關痛癢的處罰。而類似和得利斯一樣的公司還有很多,得利斯只是個代表。

  退市外最嚴處罰:頂格處罰加市場禁入

  被罰超過30萬元的上市公司,就說明違法行為較為嚴重,但是對于上市公司來說,罰款多個幾十萬元其實影響并不大,最怕的是頂格處罰加上市場禁入,尤其是后者。

  2015年11月7日,大智慧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公司因為涉嫌提前確認收入、涉嫌虛增銷售收入、涉嫌故意延期減少應計成本費用、涉嫌虛構業務合同等行為,最終大智慧被要求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公司時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相關中層人員給予警告,并依據其責任大小分別給予3萬-30萬元不等的罰款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采取五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被采取市場禁入措施就意味著,該人員不能再從事證券市場相關職位,對于上市公司高管來說,就是不能再在公司擔任高管,必須辭職退到幕后,當然相對于五年證券市場禁入更為嚴重的是終身證券市場禁入。

  終身證券市場禁入一般都是發生在違法行為極其嚴重的上市公司身上,欣泰電氣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溫德乙,時任總會計師劉明勝就被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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