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李苑立報道:記者從南沙區有關部門獲悉,《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支持南沙自貿片區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簡稱意見)近期將在南沙率先推出實施。屆時南沙的稅收權限將越過廣州市局,可直接與廣東省局建立請批關系。另外,記者發現意見中的16項具體支持南沙稅收權限的措施,最重要一點是涉及土地開發的稅負自行裁定,若南沙實施免稅,該區域的土地開發會因稅負減少約三成,競爭力會大大提升。
南沙稅收自主權加大
《意見》第1條列明「減少管理審批層級」,即省局可授權的管理事項都依法授權給南沙,對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委託或下放的省級管理事項,南沙將與省局建立直接請批關系,僅向廣州市局報備。
《意見》還指出,結合南沙自貿片區產業規劃和功能定位,積極開展離岸金融業務、跨境電商、粵港澳深度合作等新業態方面的稅收政策研究,爭取相關稅收政策在南沙自貿片區先行先試。另有5項涉稅(費)審批直接行使廣州市局管理權限,比其他地級市的管理權限還大。
南沙地價更具競爭力
根據該意見,記者發現在房產方面,南沙的稅收自主權更大。如對房地產減免稅額100萬元以上事項,原先要報廣州市局審批,改革后是無金額限制,由南沙自行審批。
一位不願具名的開發商表示,稅負占到土地開發約三成,南沙按照新政策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減免,若在一定期限內減免這些稅收,地價會下降,土地競爭力會大增,這對南沙自貿區招商引資是件大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