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间环保组织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下称“绿发会”)收到来自郑州中级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今年4月,郑州上街区峡窝镇马固村7处文物5处被拆毁,马固村村委会、上街区政府、上街区峡窝镇政府和上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因直接拆毁文物及不履行法定职责被该民间环保组织诉至法庭。这是国内首起人文遗迹(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也是人文遗迹(文物)首次被纳入环境公益诉讼的范围。(10月19日《京华时报》)
马固村是郑州的一个千年古村,有“中原第一文物古村落”之称,在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时,该村有7处不可移动文物名列其中,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有着千年悠久历史、创造过无数辉煌的古村落,却不得不让位于当地政府一个名为“智能电器产业园”的开发项目,仅历时20天,就变成一片黄土和废墟,7处珍贵的不可移动文物仅保留下两处。“绿发会”对这起以开发为名破坏文物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开启了一个文物保护与追责的新渠道,无疑值得称道。
这些年,除了民间破坏力量损毁不可移动文物之外,像马固村一样,地方政府以发展、规划为名破坏文物的事例,何其多哉?一批批不可移动文物随着各地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土地开发而消失。仅2014年上半年,国家文物局即接报在文物保护单位周边违法建设等案件81起,破坏文物本体案件3起。
一些地方政府何以会拿破坏文物换发展?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们单纯追逐GDP、追求眼前利益,从而不能、不想、不愿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在唯经济与政绩之下,一些地方政府即使明知一些企业对不可移动文物予以违规拆除,也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言代法、以罚代刑。
公益诉讼旨在保护公共利益。“绿发会”称,“不可移动文物是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非生物因素……破坏不可移动文物就是破坏生态环境”。因此,严格地说,文物保护方面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还尚待完善。从顶层设计,建立一套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制度,来保障这类公益诉讼的顺利实施,为提起诉讼者提供法律保障,刻不容缓。而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文物就是在保护我们共同的文化财富,也是一种公共利益。“绿发会”提起的这起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对引导社会力量打一场文物保护的“人民战争”,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