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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追問:王林案究竟還有多少“案中案”?

2015-10-20
来源:中國青年報
江西省萍鄉市公安局消息,2015年7月9日15時許,萍鄉市公安局安源分局接到報案稱,萍鄉市民鄒某被身份不明人員綁架。對此,安源分局立即依法立案偵查。經警方偵查發現,劉峰(浙江溫州人)、朱禮通(江西上饒人)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14日晚,警方分別在江西、廣東將劉、朱二人抓獲,經初步審查,劉、朱二人對綁架、殺害鄒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網傳王林被帶走時照片。

  江西警方在辦理王林案件中發現,辦案民警鍾某與王林前妻、情婦勾結,幹擾辦案,企圖為王林開脫罪責,並收受王林前妻、情婦賄賂。此案已由公安部直接辦理。江西省公安廳負責人表示,堅決防止此類事情再次發生。(新華網10月19日)

  “大師”王林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在今年七八月份已被批捕,而今披露的辦案民警涉嫌違法犯罪案,顯然屬於一起“案中案”。公安部直接辦理此案,既是為了確保公正處理,也是為了警示其他民警。以後遇到類似複雜案件,如果都由公安部或最高檢直接辦理,或許更有利於保證其獨立性、公正性。

  從上述新聞的表述來看,辦案民警鍾某涉嫌違法犯罪行為應該發生在王林被捕之後。令人稱奇的是,王林已被捕,與其沒有法律關系的前妻、情婦竟然還能勾結辦案民警幹擾辦案,這究竟是王林在看守所暗中指揮,還是其前妻、情婦自覺行動?除了勾結辦案民警外,還有沒有其他行動?

  王林之所以富有、囂張乃至涉嫌犯罪,都是因為通過“氣功”,自我包裝認識了很多前官員和明星。既然王林的前妻、情婦可以勾結辦案民警幹擾辦案,那么,會不會也勾結其他權貴人士幹擾辦案,這也是公眾關心的一個問題。而如果某些人幫助王林,恐怕也是為了掩飾自己。

  早前,媒體曾指出,王林涉嫌“七宗罪”——非法行醫、重婚、詐騙、偷稅、行賄、賭博、非法持有槍支。如果部分屬實,王林案無疑還有“案中案”。可對於輿論熱議的相關“罪”,當地有關方面至今沒有給出令人信服的答案,到底有何內情,值得探究。

  今年7月,江西萍鄉市衛計委表示,經排查,未發現王林“非法行醫”的有效線索和證據。但這一說法難以服眾,因為王林給人發功治病的視頻,以及王林自傳《中國人——王林大師寫真》中關於治病案例的講述,似乎都表明王林“非法行醫”。當地衛計委沒有發現罪證,國家有關方面能否介入調查?

  再比如,對於王林“非法持槍”,其弟子鄒勇曾透露,王林家中私藏槍支,曾外出打野鸕鶿。但當地警方調查立案近兩年後,表示王林涉嫌非法持有槍支案件的證據不足。筆者以為,為了公正辦理此案,回應公眾關切,王林“非法持槍”不妨也由上級公安機關來調查。

  當地調查結果之所以缺乏說服力,除了回應過於簡單之外,還有兩個重要原因不得不提:其一,王林在江西混了多年,不排除與當地官場某些人士有交往,某些官場人士為了不暴露自己,未必會真正去調查。其二,如果調查結果顯示王林“非法行醫”、“非法持槍”等罪名成立,不正好說明有關方面過去不作為嗎?這是要承擔責任的。

  所以,理應由獨立機關、上級機關調查王林涉嫌的相關“罪”,這次公安部直接辦理王林案件中民警鍾某涉嫌違法犯罪,就是一個很好的示范。王林涉嫌的“七宗罪”,不妨都由上級有關方面直接辦理,即使最終調查顯示真的證據不足,也能讓公眾看到有關部門公正調查、重視民意等態度。

  辦案民警涉嫌違法犯罪案是不是王林案的唯一“案中案”,還有待觀察。既然王林被捕後,仍有人幹擾辦案,公眾有理由相信,如果由非本地公安機構逐一重新審查王林涉嫌的每宗“罪”,或許會有重大發現。今年7月21日王林的律師會見關在看守所的王林後表示,案情可能會有“重大逆轉”,這個謎底何時揭開? (作者:張海英)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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