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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旦離婚門:該幫著罵“渣男”嗎

2015-09-17
来源:新京報

  這幾天,複旦出了件八卦事件:某位老師的妻子在網上發帖,控訴丈夫婚內出軌,並且在房子車子等問題上苛待自己和年幼的孩子。一兩天後,身為副教授的丈夫也發了13頁的“論文”一一作回應,包含了大量生活細節的沖突,詳細而繁雜,認為自己是在夫妻感情已破裂分居之後再移情他人的。

  鑒於當事人並不是名人,這樣一件家庭紛爭能釀成公共事件,引起巨大爭議,確實有些無聊。再去逐一分析兩個人的公開信中的細節意義不大,畢竟這裏不是民政局,無需浪費版面去給夫妻二人裁判和調解。爭議發展到後來,集中到:那位妻子到底值不值得同情?女性面對離婚,尤其是受過高等教育、條件較為優越的女人如何面對離婚?

  事實上,我挺為事件當中的妻子感到遺憾的。三個人均有高學曆和漂亮的履曆;作為妻子的盛女士,是北京大學的學士、碩士,曾是德國一所大學的博士候選人(未取得學位),現為某出版社編輯。但在這次的“離婚門”中,夫妻雙方互相數落,顏面盡失。就說這位妻子,一個經過多年學術訓練的高知女性,在對丈夫已經如此厭惡的情況下,拖著不願離婚,把自己變成一個怨婦,實在太可惜了。

  我在微博上隱晦地表達了類似的觀點,引來了不少指責,比如說:“女性被丈夫背叛了,得不到保護,你卻在這裏說風涼話,這就是你的女權嗎?”我想了想,覺得這真是一個好問題。因為這給了我進一步思考“日常生活中的女權是什么”這個很有效的問題。

  前不久,著名的殺妻(董珊珊)案中的凶手,在服刑四年後出獄、迅速結婚,然後繼續毆打新妻子的事件,也成為一個新聞熱點。令人慨歎的是,不在於中國有家暴者、有虐殺者,而是中國的法律,對家暴者和虐殺者驚人的寬容。值得慶幸的是,經過多年來的無數法律工作者和女權工作者的努力呼籲,最近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我國反家暴法正式進入立法程序。這是一個裏程碑。

  現在,女權已成為一門顯學了,受關注,爭議也大;而信息的發達,讓我們有越來越多的機會發現,許多女性正陷在各種各樣的困境當中,有的是婚戀陷阱,有的是性別歧視,有的是人身安全,還有最近新聞中各種婦女拐賣事件和殺女嬰事件,林林總總……每一個問題都非常重要,都在不同角度中解決嚴重的社會問題。這就是女權的意義,因為它就是人權。

  “複旦離婚門”已經演變成了公共事件,變成了社會問題,就有了社會意義。探討的價值就是:女性如何在離婚當中保護自己的財產權利?法律如何幫無錯方爭取盡可能多的撫養費?如何有效地用經濟手段來懲戒過錯方?如果這個事件能推動大家關注這方面的法律完善,是非常有意義的。

  但遺憾的是,事件鬧得轟轟烈烈,只換得一地雞毛,當事人都不體面,旁觀者大罵渣男,大罵小三,可原配也沒有得到多少同情。體面,不是做給別人看的,而是留給自己的:女方應該盡可能地搜集對方的過錯,在法律上爭取更多的經濟利益;而不是兩敗俱傷,同歸於盡。

  對於這位年方30的年輕女人來說,其實有很多出路。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女性,並不同於那種沒有任何能力沒有任何資源的女性,她們或許不得不讓度自己的尊嚴,滾地撒潑,“我過得不好你們誰也別想過得好”,而你不必。男方是渣男,但你不必用一輩子去證明他的渣,不必踩到狗屎還在那裏反複糾纏、眷戀不已——爭取利益,及時離場,及時止損,才能過得更好,才是對自己的尊重。

  所以,一個女權主義者應該怎么看待別人家庭中的感情問題呢?應該是努力促進保護婦幼的法律條件通過,應該著眼在如何維護無過錯方的經濟權利;而不是在別人的感情關系當中,充當道德上帝,替當事人痛罵“渣男”,痛罵“小三”。 (作者:侯虹斌)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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