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65

全鎮殺狗,誰給的權力?

2015-08-28
来源:搜狐

  導語: 據《四川日報》8月26日報道:巴中市巴州區清江鎮發出“殺狗令”, 非防疫犬等一律捕殺。近乎屠殺的“殺狗令”引起一片嘩然,也讓人質疑,全鎮殺狗能防止狂犬病嗎?寵物狗屬公民私有財產,強制撲殺合理合法嗎?

  全鎮殺狗,為群眾安全還是官員“懶政”?

  《巴中市巴州區清江鎮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狂犬病預防控制工作的通告》中寫到,為防治狂犬病,該鎮“由場鎮居委會組織,清江派出所牽頭,工商、衛生、畜牧等抽調人員組成工作組,對集鎮開展集中滅犬行動。對未免疫、不拴養、只免疫而不拴養、只拴養而不免疫的犬只一律捕殺,進行無害化處理。”

  規定之嚴格,稱其為“屠殺”都不過分。在發生疫情時,政府進行撲殺是公權體現,也是對人民群眾安全的保障。但此前並未傳出該鎮有狂犬病疫情,如果只是為了預防,這種規模的殺狗究竟是為了群眾安全,還是侵犯了群眾私有財產?

  法律不允許行政機關為了達到行政管理的目的而不擇手段,即使是出於公共利益的目的。只有在沒有其它辦法的情況下,才能證明撲殺行為的必要;只有撲殺的結果沒有過度,才能證明撲殺行為是適當。

  為此,地方政府行政撲殺必須要依法進行,依程序進行。首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疫法》,撲殺行為決定要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作出,鄉鎮政府和村民委會員或者動物檢疫部門的撲殺決定都是無效的。清江鎮此次涉及撲殺的行為是否得到了縣政府授權?撲殺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是什么?這些涉及程序正義和公眾利益的問題,清江鎮政府並沒有主動公示。

  為了管理狗,就殺光所有狗,這恐怕是政府的“懶政思維”在作怪。和各種管理措施比起來,消滅所有的狗當然是最簡單的辦法。先不說對狗類的濫殺無辜是否合理,就此涉及到的人類權益,也應該謹慎對待才行。比如有些一直養在家裏的寵物小狗,照規定打了各種疫苗,僅因為沒拴養就要被屠殺,政府是不是侵犯了公民私有財產?況且農村養狗看家眾所周知,如果狗被宰殺,這些居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反而受到影響。在“殺狗令”出台之前,不知道鎮政府考慮過這些問題沒有。

  “殺狗令”為何屢遭詬病,卻不絕於耳

  2009年5月,陝西漢中發布了“殺狗令”。自發布以來,市政府的值班電話的鈴聲就沒停過。京腔、河北話、河南話、四川話、陝西話……電話來自全國各地,無一例外的都是責罵。同年12月,貴州思南發布了“殺狗令”,被媒體稱為“時代的恥辱”;連著名的旅遊勝地巴厘島也曾發布“殺狗令”,然而卻遭到了全世界的批評。

  在信息傳播如此發達的年代,地方政府也應該知道發布“殺狗令”會招來何種程度的輿論討伐。冒著被大面積公眾質疑的風險發布“殺狗令”,恐怕也有其無奈之處。

  基層防疫缺人少錢是一大原因。09年3月漢中份暴發狂犬病疫情,截至6月,有11人患狂犬病死亡,6200多人被咬傷。漢中市農業局一名官員說,漢中鄉鎮獸醫站人員為2-5名不等,有些縣可以保障全額財政工資,而有些經濟薄弱縣則無法保障。由於該病有一定的潛伏期,所以靠免疫已經是馬後炮,不能確保安全。在短時間內滅狗是唯一消除狗患的辦法。有人說可以采取更文明的辦法,但即使有這樣的辦法,恐怕也需要技術、設備、經費、專業人員的保證,需要一定的時間,而時間就是生命。

  若已經發生嚴重疫情,政府進行撲殺是保護人民群眾安全,但有些地方的“殺狗令”發布原因聽起來似乎站不住腳。

  例如貴州省思南縣為使縣城街面清潔,創建衛生城市,實施“殺狗令”。殺狗的原因竟然是“創衛”,這無異於地方官員為求政績殘害生命。能為了“創衛”殺狗,部分城管見到小商小販打砸也就不足為奇了。

  代價世界第一,效果倒數第二

  據《南方周末》報道,2011年統計結果顯示,近十年來中國狂犬病的發病率(即死亡率)一直維持在每年超過二千人的高位。中國是全球狂犬病疫苗的頭號生產國和使用國,每年產銷量均達1500萬人份以上,超過全球80%的份額;相關總費用超過100億元。然而為狂犬病付出的代價是世界第一,效果卻是倒數第二(死亡人數僅次於印度)。

  WHO狂犬病專家咨詢會(2004年)明確認定:“狂犬病可以被消滅”。同時,其專家曾反複告誡,單純殺狗對狂犬病防治的作用極其有限,沒有證據表明單靠捕殺犬只的做法對控制犬群密度或狂犬病的傳播有多大影響。犬群的種群增殖速度可以非常高,即使是最高紀錄的捕殺率也很容易被迅速增加的出生率所彌補。長遠看,曾經嘗試這種辦法的地區全都以失敗告終。

  有證據表明,對某一地區70%的犬進行持續和有效的免疫,就可以切斷狂犬病的傳播。狂犬病疫苗接種活動通常每年進行一次,但在動物出生率和死亡率高的地區,可能需要進行多次。所有犬和貓,不分年齡、體重或健康狀況,都應進行免疫,直到該病被消滅。

  狗用狂犬病疫苗的價格不到人用疫苗價格的十分之一。在中國,狗的總數約為1億只,每只狗用疫苗5-10元,按70%以上的免疫覆蓋率計算,總費用每年僅需5億-7億元。中國狗用疫苗的覆蓋率尚不足20%,但卻能拿出比狗用疫苗所需多幾十倍的錢花在人用疫苗上。但由於不能解決傳染源的問題,實際上收效甚微。

  可以看出,狂犬病無法消滅,無外乎沒解決誰花錢,誰出力的問題。每年超過100億的費用,是老百姓在被狗咬傷後的死亡威脅下拿出來的,不是國家投入。目前在狂犬病的預防上行政單位處於事實上的不作為狀態,一但出了狗咬死人事件,再用“懶政”的辦法動員全民殺狗。殺與不殺無關乎愛與不愛,而是折射出政府職責的缺位與公權對私權的侵犯。

[责任编辑:郑婵娟]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