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雍
近日,11歲新移民男童李科成的父親因不滿香港填鴨式教育,向教育局申請在家教育,並打算轉為修讀坊間的記憶學課程,引起人們對在家教育的關注。根據香港的《教育條例》,教育局有權向家長發出入學令,規定其安排適齡子女進入中小學就學,如有違反,家長可被檢控。
世界有範例
本港七十年代實行強迫教育,強制適齡兒童免費進入學校,是因當時許多兒童均沒有接受教育的機會。不過,接受在家教育的兒童雖不進入學校求學,但仍以其他形式吸取知識、接受教育,與強迫教育的宗旨並無違背,故此,若申請理據充足,教育當局亦會網開一面。例如,2012年,有人主動向教育局發電郵申請在家教育,就獲得準許。教育局官員會視乎家長理辯是否合理,準許在家自學,並透過每半年的家訪進行監管,確保兒童接受教育。
事實上,世界上其他地方如美國、臺灣,均有在家教育,而且有不錯的發展。在美國,有些家長擔心學校毒品氾濫,安全成疑,且易受同學的負面影響;有些家長想在信仰或道德上給予孩子特別的指導;有些家長對學校的教學標準感到不滿;有些家長認為學校教育與自家生活方式不合;這些都是採取在家教育的原因。某些有特別需要的兒童,如存在身體或智能上的異常,透過在家教育度身訂造的課程,也可以較為得心應手,學習愉快。
應全面探討
在家教育有其存在的價值,不過,教育當局在審核在家教育時,或須小心甄別,並不一定每個案例都批準。教育本是一種專業,要教育兒童成才,須有許多安排和投入,如果有所疏失,恐怕會耽誤了孩子。當局須考慮孩子的家庭背景、資質稟賦,如果父母根本沒有時間和資源為孩子提供在家教育,那倒不如接受學校的正規教育。在家教育也要與公開試有所銜接,以便孩子升讀大學,領取文憑。畢竟在現時的社會謀生,履歷是很重要的。如果政府以孩子的前途為念,審核在家教育就要有多些考慮。當然,某些美國的州份較為放任,一切取決於家長的選擇,甚至無須就在家教育通知政府。社會大眾認為港府在這方面應擔當怎樣的角色,尚未見相關研究。
另外,如果申請在家教育的人數多起來,教育當局進行監管,亦須投入人力物力,這也是一種負擔。其實,如李科成的例子,家長是不滿本地填鴨式教育,才申請在家教育,有不少家長都對本地學校教育有類近的看法。如果市場上有多些不同模式的學校供家長選擇,並且獲得教育當局核準,或者會減少在家教育的申請。又若李科成的例子成功,為其提供記憶學課程的機構或亦得到其他家長青睞,進而有更多用家,屆時是否亦可得教育當局核準為相當於中小學的合資格教育機構呢?到底中小學教育的市場如何運作,值得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