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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屏蔽”儿童剧的商业性

2015-05-28
来源:北京日剧

 

  丹麦儿童舞蹈剧场《纯净的眼睛》剧照

 在“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大人们都会想:送点什么好礼物给儿童——物质的、精神的,让他们感到快乐、自由和幸福的?于是,这些问题不再是多余的:对孩子们来说,什么才是好的?我们了解他们的心理、情感、思维和渴望吗?当我们给他们创造精神产品时,到底是把他们当作爱的对象,还是赢利的对象?我们到底是儿童本位,还是功利本位?诚然,任何精神产品都有商业属性,以儿童为受众者也不例外。但这是否等于:儿童精神产品需以商业原则为创作出发点?下面刊发的文章,得自作者对安徒生的故乡丹麦的儿童艺术创作的考察,或许不无启示。

  孩子欣赏不了艺术吗?

  “六一”将近,点开各大票务网站,看一看都有哪些适合孩子看的儿童剧。不出意外地,有经济实力进入票务网站进行宣传并且经演不衰的,是这两大类剧目:动漫改编和经典童话故事——在演艺市场不断发展的今天,我们是不是只能为孩子们提供这两类舞台作品呢?我们的孩子只能接受芭芭拉小魔仙、白雪公主,只喜欢剧场版“植物大战僵尸”吗?

除却题材扎堆与原创力低,儿童剧在艺术表现手法上也失之单一:炫技式地使用现代舞台技术,拼贴式地模仿欧美流行音乐剧中的肢体动作与舞蹈样式,外在植入式地添加互动环节……我们当前最为常见的儿童剧舞台样式是“小晚会+小品”,是电视综艺节目思维在剧场中的投射——戏剧的艺术性,在儿童剧中普遍缺失。是孩子欣赏不了艺术吗?

  答案是否定的。仅以《纯净的眼睛》这部丹麦儿童舞蹈剧场在西安的经历为例。这是一部安静地表现孩子与雪的肢体戏剧:没有强烈的戏剧冲突,没有什么可以让孩子们总结出“我从中学到了什么”,没有声光电的视听刺激,也没有家长们在意的互动环节。“中国孩子会看得下去吗?”负责承接这个作品的中方运营者满腹犹疑,建议剧团修改,以“适应”中国小观众。实际情况让运营者如释重负。作品未做改动,孩子们沉浸其中,专注地看着舞者的一举一动,剧场中没有了哭闹声、嬉笑声——他们可以自由地以自己的想象投入其中,他们感受到了不动声色的美与平静的愉悦。这不正是艺术之于人类的意义之一吗?

  与成年人发达甚至有时过度发达的理性思维不同,孩子是用整个身心在感受世界,而不是用头脑在评断周围。孩子对于色彩、声音、形体、温度、气味等世间万物的感受力与理解力不仅不逊色于成年人,而且往往天然地更胜一筹。从这个角度来说,创作出适合孩子们观看的美好的戏剧,对于成年人来说,是一项富有挑战性的工作:不是孩子们欣赏不了艺术,是我们成年人没有创造出真正的艺术品。

  适度“屏蔽”儿童剧的商业性

  我们善于制造的,是演艺市场上的商品。从行业发展来说,作为流行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娱乐产业,自有其诞生、发展的必然性与必要性。然而,从儿童文化的角度来说,我们恰恰需要适度地“屏蔽”儿童戏剧的商业性。“一个孩子最初看到了什么,他就成为了什么。”我们为孩子提供什么口味的饭菜,他们未来就习惯了什么口味。文化亦然。

  今天,越来越多的人看到儿童戏剧领域的“商机”。“一群最马虎的人用最低的成本在做儿童剧。”“低成本带来粗糙的制作,但是让多场次的演出成为可能,多场次的演出进而为其争取到当地政府的大力资助,这个导向对儿童剧生态意味着什么?”“人们一窝蜂投入到儿童剧制作中,除了市场利润的刺激,作为创作者是不是还应有其他创作动机?”“政府对儿童文化艺术重视并有具体的支持,但如何确保资金给到真正需要扶持的儿童戏剧艺术工作者,并监督资金的使用方向是用于剧目创作?”……北京、上海、西安等地常年从事儿童剧创作与管理的专业人士,不约而同地谈到了相似的问题。

  儿童剧的生态问题,与很多年前的儿童出版生态如出一辙:人们都看到了演艺市场、出版市场中这一块有待切割的蛋糕,在对蛋糕的追逐中遗忘了儿童文学艺术基因中的公益性、文化性、思想性与艺术性。如今,儿童文学出版的质量问题已经引起政府的高度关注,引起从业者自觉的反思——与其相似的儿童戏剧的问题何时改善?儿童戏剧创作与健康的市场培育能否少走一些弯路?

儿童不是成年人的预备役

  需要不断调整与改善的,还有我们对于儿童的认识、我们与儿童之间的关系。“儿童不是成年人的预备役,不是‘未完成的人’,儿童就是此时此刻他们本来的样子。”丹麦儿童教育专家贝斯的这句话,概括了半个多世纪以来丹麦对于儿童的认识的转变,也道出了丹麦儿童戏剧之所以能够走在世界前列的根本原因:尊重童年,尊重儿童本来的样子。

  因为尊重,所以创作者会创作出符合不同年龄段少年儿童身心特点的戏剧作品,其年龄分段会细致到0-1岁、1-3岁、3-6岁、6-12岁、12岁及以上等等,而不会大而化之地、扎堆地制作出其实只适合某一个特定年龄段的作品;因为尊重,所以创作者会像对待成人戏剧一样,把艺术性、思想性放在第一位,会丰富儿童剧的艺术样式:肢体剧、舞蹈剧、木偶剧、多媒体剧、传统故事会、环境戏剧等,会自觉地要求自己的作品具有思想的力量,而不会以睥睨年幼观众的姿态进行高台教化、单向灌输,不会以讨好、娱乐的姿态换取台下小观众的笑声与掌声;也因为尊重,所以创作者不会只为小观众提供鲜花、糖果与童话,他们不会遮蔽现实中的丑与痛、疮疤与泪水,而是将生活中许多少年儿童都曾经或者正在经历的伤害与困境艺术地呈现出来,通过戏剧这一媒介彼此分享、交流、治愈,所以在丹麦每年流通于幼儿园、学校、图书馆、社区文化中心的200多部儿童剧中,父母离异、自我伤害、残障、社会压力、身体认知……各种话题都会在剧场中呈现、讨论,而这与安徒生写作童话的用心何其相似。或许,这就是丹麦独特的儿童文化吧。

  一方水土一方人。我们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与丰厚的思想艺术遗产,我们亦有当代中国的文化创造与时代特征。我们用怎样的文化艺术滋养儿童,我们用怎样的艺术形式与孩子们沟通交流,我们用怎样的举措确保孩子们接触艺术的渠道畅通,用怎样的方法让孩子们知晓艺术之于生活的意义,这关乎孩子的当下,亦关乎民族的未来。今日之少年,明日之中国。从这一角度来说,儿童戏剧这一“小众”的话题并不小。

[责任编辑: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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