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與績效掛恥、論功行賞,是現代商業社會的基本原則。香港的部分立法會議員卻似乎活在另一個世界,在「拉布」、流會成風,議事堂秩序愈來愈混亂,市民對一眾立法會議員的評分和認知度屢創新低的情況下,議員們卻密謀提出增加薪津的建議,「用公帑加自己人工」,使議員薪酬與表現愈來愈脫節,怎能使廣大打工仔接受?反對派經常批評特區政府,但事實上,特區政府的民望較立法會議員高,況且梁特首上臺后,已率先調低政治助理級別的薪酬,亦同時凍結了各司長、局長及副局長級別的薪酬,與立法會議員「自己加自己人工」的表現比較起來,更顯高風亮節。
事實上,以議員們的表現,按照論功行賞的公正原則,他們的薪酬不但絕不應提升,甚至應調低,才能令市民信服。大家試想一下,香港有哪一間公司、哪一份工作,能夠在4年任期內「無王管」,容許員工遲到、早退、缺席,每年有近三個月暑假,甚至能夠在開會地方公然瀏覽色情網站和打瞌睡?立法會議員身為民意代表,調升自己薪酬是其競選承諾和政綱嗎?他們可曾廣泛諮詢過市民?筆者相信,如有人發起民調的話,大多數市民肯定要求立法會議員減人工!
事實上,現時立法會議員的月薪達9萬元,年薪逾百萬元,已是本港薪酬較高的職業之一,部分議員更只視議員工作為「兼職」,喜歡開會便開會,不喜歡開會便隨意流會,實在沒有理由加薪。筆者認為,立法會應訂立更公道和透明的薪酬調整機制,可加可減,讓議員的薪酬與表現掛恥,如流會次數太多或「拉布」成風,令多項政府議案無法順利審議,更是議員們失職失責的表現,有理有據減人工!此外,任何調升議員薪酬的建議,亦必須廣泛諮詢公眾,讓公眾來評核議員值不值得年薪逾百萬,這才是民主的表現!絕不容議員濫用特權和公帑,「關上門」自己加自己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