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記者從安徽省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安徽省土地監督檢查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經於安徽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計27條,主要涉及健全土地監督檢查管理體制,完善「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工作機制以及健全省級土地督察制度等方面。
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黃發儒介紹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黃發儒介紹,《條例》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監督檢查工作的領導責任進一步明確,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土地監督檢查協調機制,除自然資源、農業農村部門嚴格履行土地監督檢查的主體責任外,發展改革、公安、財政、住房城鄉建設、水利、審計、林業等部門也要按照各自職責,積極配合做好土地監督檢查工作。同時,進一步壓實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監督檢查職責。
《條例》要求各級自然資源部門加強執法信息化建設,強化「技防」應用。建立網格化監管制度,明確縣、鄉兩級分級劃分網格,加大「人防」力度,及時發現和制止土地違法行為。充分發揮村(居)民委員會「前哨」作用,落實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土地所有者的職責,引導村(居)民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對發現的土地違法行為及時上報,從源頭遏制各類土地違法違規行為。
《條例》對省級土地督察制度進一步細化,明確了省級土地督察的形式包括例行督察、專項督察;細化了省級土地督察的方式包括聽取被督察單位有關情況匯報,查閱、複製、提取有關資料,現場勘測、拍照、攝像,要求被督察對象作出說明等;規定了被督察對象應當履行的義務;規範了土地督察權的行使方式,即對被督察對象下達督察意見書,責令其及時整改,並可以約談有關負責人,或向有權機關提出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的建議。
建立土地監督檢查協調機制
黃發儒指出,《條例》主要有3個特點,包括耕地保護網織得更密、違法用地懲戒更嚴以及執法監督舉措更硬。
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從制度層面對耕地保護作了一系列規定,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耕地保護負總責,實行耕地保護補償激勵、耕地「占補平衡」、耕地用途管制等制度。
在此基礎上,《條例》建立土地監督檢查協調機制,動態監測機制、網格化監管制度、土地信息員協管員制度,進一步細化省級土地督察制度,進一步完善耕地保護監督機制,把耕地保護網織的更密更牢。
三面發力嚴懲違法用地行為
《條例》總結以往的經驗做法,從追究行政責任、刑事責任、黨政紀責任三個方面,採取更為嚴厲的舉措,嚴肅懲戒違法用地行為。
《條例》規定,對於違法用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涉及需要給予處分或者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法移送有權機關處理;對於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違反土地管理法律、行政法規,或者落實國家有關土地管理重大決策不力的,督察機構可以約談有關負責人,同時提請有權機關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系列創新舉措強化執法監督
在執法監督方面,《條例》提出了一系列創新舉措,有效提高行政執法監督的效率,保障土地執法的「硬措施」落到實處。條例規定:建立重大違法案件掛牌督辦和公開通報制度,建立土地執法巡查、抽查制度,以及土地執法查處案卷評查和違法案件統計制度等。
此外,《條例》提出強化監督執紀,規定四種情形(對於土地違法行為未依法制止的;應當依法立案查處,無正當理由未依法立案查處的;越權干預案件調查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其他應當追究責任的情形),致使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記者 柏永 孫軍)
頂圖:《安徽省土地監督檢查條例》新聞發布會在省行政中心舉行,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黃發儒出席新聞發布會,並回答記者提問,省委宣傳部新聞發布處副處長史曉璇主持發布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