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甘肅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新聞發布會,發布《關於依法懲治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的工作指引》。發布會上,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孫偉通報《工作指引》製定情況及全省打擊拒執犯罪工作情況,發布全省拒執罪自訴案件典型案例。
據介紹,拒執犯罪作為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最嚴重的表現形式,使生效法律文書成為「一紙空文」,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和法治權威,造成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及時實現,嚴重侵害誠信社會建設。自1997年刑法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聯合或單獨頒布了多部立法、司法解釋或規範性文件,明確法律適用問題和統一執法尺度,始終將依法懲治拒執犯罪作為一項重要工作進行部署,堅決破除影響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藩籬。
2023 年以來,全省各級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機關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學篤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及時對接案件情況、規範證據審查、加強協作聯動,在信息互聯共享、程序有效銜接、製度共商共建上形成共識,依法懲治了一批拒執犯罪,起到了一定的威懾懲戒和教育引導作用。
為進一步建立常態化打擊拒執犯罪工作機製,暢通線索流轉、加強協同配合,形成依法懲治拒執犯罪的強大合力,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聯合製定並發布《關於依法懲治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的工作指引》,細化了工作流程,統一了判斷標準,為依法、高效懲治拒執犯罪提供了工作指引、重要依據,有以下四大重點內容:
一是完善協同懲治機製。進一步完善公檢法司協同懲治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工作機製,明確職責分工,完善辦案流程,充分發揮法律教育被執行人和引導社會公眾的積極作用,促進當事人主動履行生效裁判。
二是規範案件辦理流程。從案件管轄、移送、立案偵查、立案監督、拘留懲戒、暴力拒執、審查起訴、依法審理等方面規範案件辦理流程。人民法院在辦理執行案件過程中,發現負有執行義務的人涉嫌拒執犯罪的,對相關證據材料從收集、甄別、固定、保存、移送等方面逐一列明,便於操作。通過罰款、拘留、追究刑事責任構成層層遞進的懲戒體系,對不同情節的拒執行為采取相應懲戒措施,體現強製執行嚴格規範公正文明的特點。
三是踐行善意文明理念。通過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相結合,充分發揮刑罰的懲罰、教育、預防功能,引導當事人作出正確的選擇,積極履行生效裁判確定的義務。同時,對確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依法提供法律援助,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充分彰顯司法溫情、體現人文關懷。
四是依法暢通自訴渠道。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於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將拒執犯罪的追訴由單一公訴模式改為公訴、自訴並行模式。結合司法實踐,通過依法保護當事人的自訴權,暢通自訴辦理渠道,發揮申請執行人在追究拒執犯罪中的主動作用,充分調動申請執行人收集證據、追究拒執犯罪的積極性,構建打擊拒執犯罪「公訴與自訴並行」新格局。申請執行人可直接向公安、檢察機關控告。公安、檢察機關不予追究的,申請執行人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向法院提起自訴。
《工作指引》的出臺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切實解決執行難」提供有力牽引。下一步,全省法院將繼續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乘勢而為,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進一步加大依法嚴懲拒執犯罪的力度,不斷強化審協聯動。持續穩步向「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邁進。(記者 陳宏岩 見習記者 陳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