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四川省數據領域第一部基礎性法規《四川省數據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2月16日,四川省政府新聞辦舉行《四川省數據條例》解讀新聞發布會,四川省人大經濟委副主任委員陳貴林、省大數據中心副主任何雨解讀條例內容並回答記者提問。
據陳貴林介紹,《條例》共八章七十條,包括進一步理順數據管理體制機制、推進數據資源統一管理、促進數據要素有序流通、推動數據資源高效開發利用、加強數據安全管理和個人信息保護、協同推進區域合作六大方面。
打破數據孤島、促進數據共享開放
一直以來,數據流通對於整個數據要素價值的實現是很關鍵的前提,但在現行的情況下,數據壁壘的問題是一直存在的。在打破數據孤島、促進數據共享開放和交易流通等方面,該《條例》給出重要措施。
對此,四川省大數據中心副主任何雨表示,《條例》深入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以單章形式提出要深化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着力在促進數據共享、開放、交易流通等方面進行制度設計,要在推進公共數據共享、開放、授權運營,規範數據交易,促進數據要素依法有序流通。
在公共數據共享方面,通過建設公共數據資源管理平台這樣一個載體來解決數據共享的問題,達到打破信息孤島,實現數據共享的目的,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更好地服務民生保障。在公共數據開放方面。《條例》鼓勵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最大限度向社會有序開放公共數據,為社會所用。
為了充分釋放數據紅利,更好培育數據要素市場,《條例》鼓勵開展數據交易,除要建立數據交易管理制度、建立數據要素市場運營體系以外,對交易行為規範、交易負面清單等方面也作了明確的規定。
川渝兩地加快大數據協同發展
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重大戰略實施以來,四川與重慶聯合創建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兩地數據領域合作取得長足進展。
在合作機制方面,兩地數據管理機構簽署了合作備忘錄,在數據領域開展常態化合作;在數據資源共享方面,現已實現發改、公安、人社、交通、自然資源等44個部門的317類數據資源落地共享;在深化政務服務「川渝通辦」方面,建立「川渝通辦」服務專區,實現三批次311項高頻服務事項落地可辦,累計辦件超過1300萬件,推動機動車駕駛證、律師執業證、社保卡等30餘類電子證照川渝兩地互認。在川渝大數據標準共建互通方面,發布數據領域首個川渝區域地方標準《公共信息資源標識規範》。
據陳貴林介紹,為更好協同推進區域合作,《條例》按照數據要素流通需求,加強數據領域省際合作,建立跨區域的數據融合發展應用機制。與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共同促進公共數據共享交換、數字認證、電子認證等跨區域互通互認。
還將在公共數據共享、標準互認、政務協同、成渝算力樞紐節點共建等領域與重慶市開展合作,推動區域數據協同發展。
加強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
何雨表示,在信息化時代,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問題顯得尤為的突出和重要。從現在來看,國家層面頒布了「三法一條例」,對於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作了全面詳細的規定。《條例》落實上位法要求,將保障數據安全作為條例的立法目的之一,在第一條就開宗明義地提出,保護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合法權益。《條例》對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問題與上位法做了銜接。
在數據安全方面,主要從實行兩大制度,建立六大機制,明確數據安全保護義務三方面進行系統設計。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強調收集數據要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要遵守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強制性要求,同時嚴格限制個人生物識別信息收集,明確規定已經通過有效身份證件驗明身份的,不得強制通過收集指紋、虹膜、人臉等生物識別信息重複驗證。在公共場所以及公共區域,不得以圖像採集、個人身份識別技術作為出入該場所或者區域的唯一驗證方式。強化突發事件應對中的個人信息保護,要求對突發事件應對過程中收集的個人信息予以保密,只能用於應對突發事件,並在突發事件結束後採取數據封存、應用關停等處置措施。
「我們相信通過《條例》的施行,必將有力促進我省數據有序流通,激活數據要素活力,釋放數據要素價值,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何雨說到。(記者 郭代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