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裁判的價值在於執行。同樣法律的尊嚴在於執行,法治的尊嚴,也在於執行。長期存在的執行難問題愈發嚴重,一定程度上已經成為了『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藩籬』。」
1月15日,出席河南省政協一次會議的河南省政協委員、北京市隆安(鄭州)律師事務所主任、鄭州市律師協會副會長趙京輝建議,深化公安機關支持法院執行配合機制。
趙京輝介紹,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建立快速查詢信息共享及網絡執行查控協作工作機制的意見》,意見的出台,人民法院在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限乘高鐵與星級賓館住宿、限制車輛的轉讓、過戶及抵押、網上查封,等方面發揮着決定性的作用。執行工作中,如何找人找車、如何尋找被執行人及其財產線索,如何追究被執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罪,已經成為制約人民法院執行效率的關鍵因素。究其原因,就是法院沒有公安機關的偵查職能,特別是沒有偵查職能才能行使的技偵手段。
因此,趙京輝建議:
一、設立全省各級打擊拒執犯罪辦公室。由省政法委牽頭領導設立打擊拒執犯罪領導小組的專門項工作辦公室,各級公安機關刑偵部門確定一名分管領導、各級人民法院與檢查院確定一名分管領導,共同負責牽頭拒執案件偵辦工作,並明確各單位相關聯絡員,共同完成信息收集、傳遞、匯總、處理和反饋工作,專門高效完成實現打擊拒執犯罪工作。
二、完善組織協調機制。在「辦公室」的組織框架下,人民法院、公安機關檢察院定期召開分管領導聯席會,共同審議拒執案件,明晰立案、量刑標準,推進拒執案件快速立案和偵破,有針對性解決「立案難」問題。
三、建立快速協作機制。對人民法院移交的涉嫌拒執犯罪線索,法院難於獲取犯罪證據時,公安機關積極配合涉嫌拒執犯罪案件的查辦工作,依法運用信息化手段,充分查找被執行人財產和迅速獲取被執行人生活軌跡情況,協助法院執行人員固定拒執犯罪證據,有針對性解決「取證難」問題。
四、建立督辦檢查機制。省委通過「辦公室」實現省高院、省公安廳聯合督辦全省打擊拒執犯罪工作,每季度或者每半年全省通報打擊拒執犯罪情況,將通報送至省、市、縣(區)委政法委、全省各級法院和公安機關,並將打擊拒執犯罪工作納入公安機關年終工作考核。
五、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加大信息化手段在執行工作中的應用,整合完善現有信息化系統, 人民法院向公安機關提供被執行人信息及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信息;公安機關向人民法院提供網絡化查找被執行人和控制財產的信息查詢及核查。積極探索執行聯動警務室工作,實現公安與法院執行力量的「無縫對接」,情報資源、信息資源共享。
「面對執行難,必須提高政治站位,發揮制度優勢,只有形成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協調,建立起法院主辦、公安機關全面深度介入充分配合的機制,才是各級黨委盤活人民法院執行難這盤大棋應有的政治與法治的格局,只有形成這樣的大格局,才能真正讓人民法院至高無上的判決恢復它應有的尊嚴。」趙京輝說。(記者 王皓萍)
頂圖:河南省政協委員、北京市隆安(鄭州)律師事務所主任、鄭州市律師協會副會長趙京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