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優化「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在擁有淨資產金額須維持於3000萬港元的基礎上,擁有年期由原來的兩年縮短至半年,另外申請人與家庭成員共同擁有或由申請人全資擁有的私企投資,在計算淨資產時亦獲考慮。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自前年重推以來已兩度優化,反映當局對此高度重視與積極作為;展望未來,因應實際情況,有關方面仍須持續檢討成效及作動態調整,包括研究進一步降門檻增誘因,創造條件吸引更多投資移民,以達至「搶人才」、「搶資金」的目標,鞏固香港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樞紐的領先地位。
「新計劃」推行至今效果是顯而易見的,僅約10個月時間,已接獲逾800宗申請,預計可帶來逾240億港元投資,而且政策實效還會繼續彰顯。一來,原先申請人須證明申請日期前兩年內在港一直擁有淨資產3000萬元,即除非在「新計劃」公布前已一直在港投資,否則到公布後才來港投資的就未能滿足兩年要求;現在年期大幅縮至半年,資料顯示有240宗申請已獲核實符合六個月內投資規定,此外不僅此前未達標或未申請的可以即時達標兼即時申請,還勢可加速吸引新資本及新投資者來港,市場便料短時間內新申請宗數將會大幅提升。二來,隨着政府積極「搶人才」,截至去年11月底,各項人才計劃自推出兩年來已收到近42萬宗申請,共約17.5萬名人才攜同家人來港;來港大門愈開愈多,意味來港路徑非僅一途,加上不同計劃的門檻亦有差別,由擁有技術的到擁有資金的,皆可因應自身情況和需要穿門來港,這扇門可以,那扇門也成,故審視政策成果時須全盤總體看待。
儘管「新計劃」為香港「搶人才」及「搶資金」提供了新優勢,注入了新動能,有關方面仍須繼續主動作為,譬如按照各界反饋及市場動向等等動態調整。為了更精準地吸納人才,港府於2015年曾經暫停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直至2023年方始經優化後重推,其中住宅資產並不納入投資金額計算;到去年「新計劃」再作優化,重新容許成交額5000萬元以上的住宅投資,不過計算上限訂於1000萬元。上述調整皆是因時制宜,有效回應香港發展所需及樓市變化。時至今日,在成功「搶人才」及「搶資金」之時,須認識到「留人才」及「留資金」乃同等重要,也同樣有政策騰挪的空間。例如,在盡量避免影響中下價單位的前提下,住宅投資計算若適度放寬門檻,不單有利吸引投資者長居香港,也有助刺激樓市成交和庫房收入,此誠未來檢討調整政策的一個方向。此外,政策雖好也要大力宣傳,不能再被動地認為「有麝自然香」。全球經濟重心正在東向西移,中東、東盟等地富裕階級正在崛起,當局誠宜更積極地針對當地加強推廣,甚至可研究誘因鼓勵相關新興市場的人才及投資首發來港,推動發展總部經濟搶奪先行優勢,提供資產重置機遇。
「一國兩制」下,香港擁有舉世無雙的吸引力,是故人才和資金一直鍾愛群聚於此,並成就了這個國際大都會。持續優化投資環境及居住環境,兼之持續優化各項人才及投資政策,也是香港不斷創造新優勢增強新動能的重要一環。(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明生 中通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