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昨日(4日)在廣深港高速鐵路(高鐵)西九龍站偵破一宗涉及入境旅客管有屬《藥劑業及毒藥規例》下第1部毒藥的依託咪酯(「太空油毒品」的主要成分)及違反《應課稅品條例》的案件,檢獲一樽懷疑「太空油毒品」液體及189支未完稅香煙。
一名27歲男子昨日經高鐵西九龍站抵達本港,海關人員清關時,在其旅行袋內搜出一樽懷疑「太空油毒品」液體及189支未完稅香煙,他隨即被捕。
該名被捕男子已被控以一項管有第1部毒藥、一項「管有應課稅品條例適用的貨品」及一項未有向海關人員申報的罪名,案件明日(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條文的規定而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圖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