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障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關係醫療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續發展。11月25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一批醫保騙保犯罪典型案例,包括冒用他人身份使用醫保、虛開藥品轉賣、違規重複報銷、醫保定點機構虛假建床申領補貼、醫保審核人員玩忽職守致巨大損失等涉醫保犯罪行為。
人民法院堅持依法從嚴懲處,重點打擊幕後組織者、職業騙保人等犯罪,在「劉某平等13人詐騙案」中,醫療機構工作人員讓享受醫保待遇的參保人免費住院,以虛開醫囑、虛構醫療項目、虛開藥品等方式騙取醫保基金2385萬餘元,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三年;人民法院依法嚴懲醫保騙保犯罪的同時,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在「李某詐騙案」「龍某圖詐騙案」及「吳某娜詐騙案」中,針對被告人冒用參保人員名義就診開藥騙保、利用醫保虛開藥品轉賣牟利以及違規重複報銷騙保等行為,結合其認罪認罰、退繳違法所得等情節,準確適用緩刑;同時,人民法院依法嚴厲打擊瀆職犯罪,在「余某某、吳某某玩忽職守案」中,判決工作嚴重失職的醫保審核人員構成玩忽職守罪,規範醫保審核、監督等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履職行為。
今年4月,中央部署開展醫保基金違法違規問題專項整治工作以來,廣東高院與省醫保局、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衛健委等部門建立健全常態聯絡、信息通報工作機制,強化協作配合,推動源頭治理,全省法院突出打擊醫保騙保犯罪重點,堅持依法嚴懲,切實維護醫保基金安全。今年以來,全省法院依法審結涉醫保騙保刑事案件23件,涉及詐騙、受賄、單位行賄等罪名,追贓挽損505萬餘元。(記者 盧偉 通訊員 曾潔贇 惠遙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