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盛頓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塔尼婭·丘特坎當地時間8日宣布,應特別檢察官史密斯的要求,暫停前總統特朗普涉嫌試圖推翻2020年大選案訴訟程序。
史密斯團隊要求丘特坎取消特朗普涉嫌試圖推翻大選案的所有預審期限。史密斯表示,在特朗普本周贏得美國總統大選後,他們需要時間來評估這一「前所未有」的情況,並根據司法部的政策確定該案推進方向。
史密斯還表示,其團隊將在今年12月2日之前向法院提交對該案的評估結果,包含「本案的擬議進程」。
史密斯團隊去年8月1日在起訴書中稱,特朗普因涉嫌試圖推翻2020年美國大選結果受到刑事指控。
按照司法部規定,不允許對在任總統提起訴訟。美媒認為,隨着特朗普贏得總統大選,司法部已經開始研究如何「結束」對特朗普的訴訟。
特朗普此前曾表示,如果他勝選,會將史密斯撤職。
此外,特朗普在紐約州所涉「封口費」案將於11月26日進行判決。紐約一家法院陪審團今年5月30日裁定,特朗普在該案檢方提出的34項刑事指控中均有罪。
美媒認為,即使特朗普在該案中被判刑,在其擔任總統期間預計不會服刑。(中新社記者 沙晗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