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交部網站消息,外交部今日(18日)公布關於對美國軍工企業採取反制措施的決定,指美國近日再次宣布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第九條、第十五條規定,中方決定對美國內華達山脈公司(Sierra Nevada Corporation)、搖杆舵公司(Stick Rudder Enterprises LLC)、立方公司(Cubic Corporation)、S3航空防務公司(S3 AeroDefense)、特科姆公司(TCOM, Limited Partnership)、文本礦公司(TextOre)、扁平地球管理公司(Planate Management Group)、ACT1聯邦公司(ACT1 Federal)、埃克索維拉公司(Exovera)等9家企業採取反制措施,包括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禁止中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
相關反制措施自9月1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