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16日)提醒市民,中秋節郊遊須慎防山火,並保持郊區清潔。
漁護署發言人說:「市民在中秋節郊遊時,不應燃放孔明燈,以免引起山火。」
「根據《林區及郊區條例》(第96章),任何人在郊野公園或郊區非法生火或燃放孔明燈均屬違法。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元及入獄一年。」
發言人亦提醒遊人必須保持郊區清潔,妥善處理垃圾。任何人在郊野公園範圍亂拋垃圾,可被定額罰款3000元。署方會加派人員在郊野公園巡邏,如發現違規情況,會採取執法行動。(圖源:消防處fb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