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集團合夥人 馮南山 Paxson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近期於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表示,政府建議豁免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房託基金/REITs)單位轉讓,以及期權莊家進行證券經銷業務的印花稅,並計劃於今年內提交條例草案,旨在促進房託基金市場發展,提高期權市場的效率和流動性。
擬豁免房託基金轉讓印花稅
房地產投資信託又稱房產信託、地產信託或不動產信託。房託基金作為一種以信託方式組成,而主要投資於房地產項目的集體投資計劃,能使零售投資者以相對較低的成本投資於大型房地產項目,並享受資本增值。
然而,香港現行的印花稅政策對於房託基金的交易帶來一定的限制,現時稅率為買賣雙方各0.1%。政府已通過不同措施拓展房託基金市場,包括證監會2020年放寬相關投資限制;強積金計劃管理局同年放寬強積金計劃投資房託基金的規定;政府及證監會為在港上市的房託基金提供資助;將房託基金納入滬深港通等。
為進一步提升香港房託基金的競爭力,2024至25年度《財政預算案》宣布豁免買賣房託基金的印花稅,為房託基金的交易提供更有利的稅務環境,以支持香港房託基金市場的發展。
因此,政府建議在《印花稅條例》新增有關房託基金的交易及相關定義,以及訂明豁免繳付印花稅的適用範圍。
擬豁免期權莊家證券經銷印花稅
在港交所(388)買賣的期權設有莊家制度,期權莊家是指在期權市場中為提供效率和流動性,經營買賣期權業務的經紀行或交易商,他們有責任為期權提供買賣報價,供投資者交易。
證券市場產品日益發展與投資多元化,使得期權交易需求與期權莊家參與度隨之上升。而依現時規定,任何人士進行證券經銷業務須製備成交單據,每份成交單據在加蓋印花時須徵收5元的印花稅。
政府為降低期權莊家的成本,建議就《印花稅條例》刪除有關期權莊家進行證券經銷業務需要繳付固定印花稅的條文,以及刪除相關交易需要製備成交單據和加蓋印花的要求。
總體而言,港府擬議豁免上述印花稅,不僅能夠促進市場的活躍,還將為投資者提供更多便利,助力香港經濟可持續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