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11日)公布,中心檢查日本進口食品時,發現當中有來自受管制縣份的蔬菜,懷疑違反相關《食物安全命令》,涉事產品已被中心封存,沒有流出市面,中心正跟進事件。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檢查相關日本進口食品批次時,發現在《命令》發出後來自茨城縣的一包薄荷葉和五包紫蘇葉並無附有輻射證明書及出口商證明書,有關進口商涉嫌違反相關《命令》。」
根據該《命令》,源自福島縣的所有蔬菜及水果、奶、奶類飲品及奶粉均禁止入口;至於從日本茨城、栃木、千葉及群馬縣進口的這些食品,則必須附有由日本主管當局發出的輻射證明書及出口商證明書,證明有關食物的輻射水平沒有超出指引限值及適宜供人食用,才可進口。
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包括就事件通知日本有關當局。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向涉事進口商提出檢控。調查仍然繼續。(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