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合新聞網等台媒9月5日報道,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告發在台北市市長任內涉台北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被台北檢方依圖利罪、違背職務收賄罪偵辦,並申請羈押禁見。柯原獲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無保請回」,但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4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5日下午,台北地方法院重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媒報道顯示,法庭作出裁定後,柯文哲被戴上手銬、送往台北看守所。
聯合新聞網此前在報道中提到,台檢廉單位偵辦台北京華城案數月,上周發動大規模搜查,依行賄、收賄罪申請羈押威京集團(京華城開發商)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獲准,再搜查傳喚柯文哲、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到案,訊問後依圖利罪、違背職務收賄罪申請羈押2人。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柯文哲不是台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與會人員,無法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無相關專業,檢察官所提事證還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犯罪嫌疑不重大,9月2日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
台北地檢署補充資料後,9月3日提起抗告,台「高等法院」認為,根據有關卷證資料,柯文哲有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情況,對京華城案是否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4日撤銷「無保請回」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
圖説:柯文哲戴手銬被送往看守所。圖源:台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