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三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現已生效,勞工處今日(4日)提醒僱主應盡早預先訂明僱員在熱帶氣旋、暴雨警告及「極端情況」下及其後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遙距工作(如適用)等。這些安排不但可以確保僱員安全及機構運作順暢,更有助維持良好的勞資關係。
勞工處發言人說:「僱主在擬訂及執行在熱帶氣旋及暴雨警告下及其後的工作安排和應變措施時,應優先考慮僱員的安全和從居住地點往返工作地點的可行性等,亦應盡量體諒個別僱員可能面對的不同情況,如居住地點及附近的路面和交通等情況,並考慮他們的實際困難和需要,採納情理兼備及具彈性的處理方法。」
為避免誤解、爭議及混亂,僱主應在制定有關工作安排的過程中充分諮詢及考慮僱員的意見,並因應經驗和勞資雙方的需要及實際情況作出適當的更新或修訂。工作安排的內容應包括:
*上班的安排;
*在工作期間提早下班的安排;
*復工的安排(例如在有關警告信號取消或「極端情況」結束後,在安全及交通情況許可下,僱員應在多少個小時內返回工作崗位);
*遙距工作(如在家工作)的安排(如適用)(例如在熱帶氣旋、暴雨警告或「極端情況」生效及其後的當值及工作安排);
*工作時數、工資和津貼的安排 (例如就當值或缺勤的工資及津貼的計算方法);及
*有關在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必須當值的僱員的特別安排。
發言人補充:「僱主應盡早確切評估在熱帶氣旋、暴雨警告或「極端情況」生效期間,是否需要員工返回工作地點當值。僱主評估時,應考慮有關僱員的安全,並按行業性質、機構運作需要及服務的迫切性,在顧及人力需求、人事編制及僱員個別的情況下,盡量將於工作地點當值的人數減至最少。
當天文台在工作時間內發出八號預警,僱主應盡快安排僱員分批離開工作地點、下班或遙距工作。為確保僱員安全和趕及在公共交通服務停止前回家,一些行動不便的僱員(例如懷孕或殘疾僱員)、須依靠容易受惡劣天氣影響的交通服務(例如渡輪服務)返回居所的僱員,以及於偏遠地點工作或居住的僱員(例如離島),應獲准優先離開。僱主亦應安排其他僱員按返家路程的距離或所需時間分批離開工作地點或下班。(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