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註冊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華爾街日報》2日發表題為〈Hong Kong Convicts Two Editors〉的文章。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去信《華爾街日報》,斥該篇文章的觀點歪曲事實,並表示強烈反對。
鄧炳強指,香港居民享有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的新聞和言論自由,但與其他地方一樣,這些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媒體和相關人員必須遵守和履行「特殊職責和責任」,其中包括保護國家安全。而任何負責任的政府都不會容忍傳播虛假資訊、煽動仇恨和美化暴力。他舉例指,一名英國記者因涉嫌違反英國《恐怖主義法》而被捕。
鄧炳強表示,該篇文章貶低香港特區的執法,只會暴露出雙重標準。「歐洲人權法院的判例也指出,記者必須秉持誠實、準確的事實依據,按照『負責任新聞』的原則提供可靠、準確的信息,才能享有權利、受到保護。」
鄧炳強說,今次判決理由明確指出,《立場新聞》的意識形態是排斥中國的地方主義,甚至成為抹黑和詆毀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的工具。法庭裁定涉案文章在沒有任何客觀依據的情況下,攻擊香港國安法及相關執法和檢控程序,通過虛假信息傳播仇恨和反政府情緒、攻擊警方執法、美化暴徒行為。
鄧炳強又指,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與煽動意圖有關的罪行的處罰不具有追溯力。
鄧炳強重申,特區政府並沒有被該篇文章提到的所謂「制裁」而嚇倒,形容是「卑鄙的政治操作」,強調特區政府將繼續堅定不移地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