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經歷57天的審判,法院於昨日(29日)作出裁決,指《立場新聞》在修例風波期間成為抹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針對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歐盟對外行動署發言人等假借新聞自由之名,包庇反中亂港網媒「立場新聞」,肆意抹黑香港司法,粗暴干預香港法院的裁決。今日(30日)有多個民間團體和香港市民自發到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和歐盟駐港辦事處抗議。
保衛香港運動主席傅振中今午聯同約20名市民到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抗議,他們高舉橫額高叫口號。傅振中表示,美國等西方政客偷換概念,把《立場新聞》案定位為是否保護「新聞自由」,而刻意忽略法庭在裁決理由中特別指出,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19(3)條,傳媒及其工作人員在發布言論、資訊和文章時,必須遵守及執行 「特別責任和義務」,包括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風化。法庭也引用了歐洲人權公約關於新聞自由的判例,指新聞工作者必須真誠地行事,以準確事實為基礎,並提供準確可靠的資訊,方可獲言論和新聞自由權利保障。一句話,自由包括新聞自由不是沒有底線的,必須保障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傅振中又指,《立場新聞》長期以媒體身份和所謂「新聞自由」為擋箭牌,在反修例黑暴期 間肆意抹黑和攻擊中央及特區政府,煽動市民犯法,危害國家安全。法庭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來判決,裁定3名被告全部罪成,證據確鑿,大快人心,違法者必定受到法律的嚴懲。其他參與抗議行動的市民則表示,我們嚴厲警告美國政府不要再干預香港事務、不要再政治凌駕法治,假借新聞自由攻擊香港法治,企圖向香港法院施壓。
另一邊廂,約20名自發組織的市民亦到歐盟駐港辦事處抗議。其中一名民歐先生表示,《立場新聞》頑固抱持反中亂港立場,不斷發表缺乏客觀事實依據的文章,意圖挑動公眾情緒,煽動市民敵視中央和特區政府,性質惡劣。香港法院對該機構及人員依法懲處,是維護國家安全、捍衛香港法治的正義之舉。其他市民則表示,我們香港市民敦促歐盟認清事實,停止包庇違法犯罪分子,停止打着新聞自由的幌子干預香港特區司法,停止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事務。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任何外部勢力都無權干涉。任何企圖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行為都不會得逞。(撰文 / 攝影:李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