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行政長官賀一誠今日(26日)發布行政命令,表示應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法官請求,自8月28日起免除岑擔任終審法院院長、終審法院法官,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委員職務。
賀一誠上周表達不角逐連任澳門第六任行政長官後,岑浩輝早前出席活動,被傳媒問及有否意思參與第六任澳門行政長官選舉時稱「正在考慮」。
澳門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期,訂於8月29日至9月12日,新一任澳門行政長官將於今年12月20日宣誓就職。按照澳門行政長官選舉法,主要官員或司法官等須於提名開始日之前已辭職或退休,否則不得被提名為候選人。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網站公開資料顯示,岑浩輝,1962年5月於中國內地出生,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完成葡國科英布拉大學葡國語言文化和法律課程、澳門大學法律導論課程,以及澳門司法官培訓中心第一屆澳門司法官培訓課程和續後之進階課程。
岑浩輝曾在中國內地擔任執業律師,1993年由葡國返回澳門,1995年成為首批法院司法參事之一,同時在法院及檢察院工作。1997年擔任澳門普通管轄法院法官,其後被選為澳門司法委員會委員。
於1999年12月20日,獲行政長官任命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院長,並擔任法官委員會主席、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委員、區際司法協助及國際司法互助工作小組成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名譽會長。(圖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