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一批司法保障和諧社區建設規範物業服務典型案例,包括物業公司是否有權對業主大會決議提起訴訟、二手房買賣中物業費如何負擔、「酬金制」物業費計算、物業公司的聘請與解聘等物業服務合同糾紛領域的前沿、熱點問題。
其中,在「某物業公司訴溫某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中,法院認為某物業公司提供的物業服務存在重大瑕疵,導致小區盜竊頻發,判決酌情減免業主溫某的服務費,促使物業公司提升服務質量;在「某物業公司訴陳某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中,法院認定未經業主大會決議上調物業費收費標準沒有法律效力,依法規範物業費調價程序,保障業主合法權益;在「某公司訴某小區業主委員會、某物業公司確認合同無效糾紛案」中,法院認定住宅業主對非住宅物業部分物業費進行上調的「多數決」,因有違公平而無效,依法保障了非住宅業主群體的合法權益。
物業服務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事關居民生活質量提升和社區的和諧穩定,直接影響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嚮往的實現。近年來,廣東法院堅持「預防為先、非訴挺前、訴訟托底」的糾紛解決思路,多元化解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守護人民群眾民生福祉。今年1-6月,全省法院新收一審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2.02萬件,同比下降14.83%;調解撤訴1.08萬件,調解撤訴率同比提升2.81個百分點;成功訴前調解糾紛2.46萬件,實現了審理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效果。(記者 盧偉 通訊員 曾潔贇 劉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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