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近日在網上社交媒體留意到一則帖文,指一名男子於7月5日在沙田區一屋苑平台徒手襲擊一隻家貓。
沙田分區特遣隊主動跟進案件,經深入調查後,昨日(8日)在沙田瀝源邨一單位拘捕一名姓樊(37歲)男子,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現正被扣留調查。
行動中,警員檢獲被捕男子犯案時所穿衣物,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動物罪案警察專隊跟進。案中家貓經初步檢查沒有表面傷痕,已交回其主人照顧,並將送往相關機構作進一步檢查。
警方重申,殘酷對待動物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3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3年。(記者 區天海)
涉被殘酷對待的家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