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區聯同入境處及民政事務總署人員,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昨日(25日)展開代號「冠軍」的跨部門反非法入境者及非法勞工行動,突擊巡查旺角區內多個地點。
行動中共拘捕11人,包括一名內地男子、一名非華裔男子,7名內地女子和2名非華裔女子,年齡介乎21至47歲,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及「逾期居留」等罪行。部分被捕人稍後將交由相關部門跟進。
警方表示,一直積極打擊相關罪行,並與相關部門和持份者合作搜集情報,在不同地點採取突擊或聯合行動。
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任何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另外,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記者區天海)
被捕人士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