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19日)三讀通過修例,以電子方式發出交通違例事項定額罰款通知書(俗稱「牛肉乾」)。修例後,當局要求登記車主、各類牌照、許可證及駕駛執照持有人,在向運輸署申領牌照或許可證時,提供電郵地址或電話號碼。
立法會大會今日三讀通過《2023年電子執行交通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出席會議的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表示,實施新例初期,警務處除了以電子方式發出告票外,也會於現場打印告票副本,並固定在涉事車輛,或當面交給掌管汽車的人士。局方亦會郵寄實體繳款通知書,並推出專屬網站和手機應用程式,讓登記車主和司機可隨時隨地登入,查閱告票及繳交罰款。
林世雄指,為進一步協助運輸業界適應情況,警務處專屬網站及手機應用程式,日後將加入車輛告票管理功能,方便商用車車主等安排代理人,接收電子郵件通知,協助車主處理相關電子告票;電子告票的短訊或電子郵件內,將不會包含任何超鏈接,以防止詐騙情況。
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表示,因應時代需要,支持當局以電子方式發出罰款通知書,方便市民立刻收到通知,並及早駛離違泊車輛。不過,他擔心有不法之徒利用電子罰款通知書行騙,發出虛假超連結誘使市民受騙,故呼籲當局加強宣傳。
政府計劃讓運輸署於今年第四季起,收集登記車主、各類牌照、許可證及駕駛執照持有人的電子聯絡方式,以及讓警務處在明年逐步推行電子交通執法。
頂圖:立法會大會今日召開。記者 蔡啟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