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公布《山西朔州(晉能控股)大同煤礦集團鐵峰煤業有限公司增子坊煤礦2023 年「10·4」一般機電事故調查報告》,23人被問責。
2023年10月4日20時43分左右,大同煤礦集團鐵峰煤業有限公司增子坊煤礦5101綜放工作面發生一起機電事故,造成1人遇難,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69.466萬元。2023年10月7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組織右玉縣人民政府及縣應急管理局、縣能源局、縣公安局、縣總工會等有關部門成立了大同煤礦集團鐵峰煤業有限公司增子坊煤礦「10·4」一般機電事故調查組,同時邀請右玉縣監察委員會派員參加,對該起事故展開調查。經調查認定,本次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作業人員背着油桶違章坐在前部刮板輸送機擋煤板休息時,人員和油桶共同跌落至運行中的前部刮板輸送機溜槽內,人員經轉載機轉運至破碎機內,被擠壓致死。
事故調查組建議
對增子坊煤礦礦長給予黨內警告、撤職處分和行政處罰,對增子坊煤礦黨委書記給予黨內警告和行政處罰,對增子坊煤礦安全副礦長、機電副礦長、生產副礦長等3人分別給予黨內警告和行政處罰,對增子坊煤礦信息科監控主任、安監站站長、綜採隊隊長、綜採隊代理書記、綜採隊機電副隊長、綜採隊當班跟班隊長、綜採隊當班班長、綜採隊當班前部刮板輸送機司機、綜採隊當班電工、當班安檢工等10人分別給予黨紀或政務處分;對鐵峰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等2人分別給予組織處理和行政處罰,對鐵峰公司總經理助理、電氣副總工程師等2人分別給予政務處分和行政處罰;對朔州煤電公司生產副總經理、機電副總經理分別給予組織處理和行政處罰;對右玉縣派駐增子坊煤礦包保人員2人分別給予政務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