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歡迎競爭事務審裁處今日(7日)就一宗合謀案件發出命令。涉案者在向申請遙距營商計劃(D-Biz)政府資助的企業提交資訊科技方案的報價時,參與合謀行為。
競委會與達成和解的各方早前共同向審裁處申請,以在雙方同意的基礎下解決這宗訴訟,有關命令是審裁處根據該共同申請發出。達成和解的各方包括:Multisoft Limited及其母公司數科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大碼頭企業有限公司及貴族護老院有限公司(BP/Noble);KWEK Studio Limited(KWEK);KWEK的董事兼股東鄧威俊。
在該共同申請中,Multisoft Limited、BP/Noble、KWEK及鄧威俊承認於2020年5月至2021年9月期間,向申請D-Biz的企業提交資訊科技方案的報價時合謀定價、編配顧客、圍標及/或分享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違反了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或牽涉入違反該守則,並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審裁處今日頒令有關各方須支付罰款,Multisoft Limited罰款119萬元,罰款由數科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作擔保;BP/Noble罰款9萬元;及鄧威俊罰款3.2萬元。
審裁處亦頒令Multisoft Limited、BP/Noble及KWEK須支付競委會的調查費用,而所有達成和解的各方均須支付競委會的訟費。此外,審裁處亦頒令取消鄧威俊在任何公司出任董事的資格,為期2年。
本案另外兩名答辯人,即經營逸盈行及以個人身份行事的歐陽潔儀,以及逸盈和 BP/Noble 的代表樊承志,由於沒有就指控作出回應,競委會遂向審裁處申請,根據競爭事務審裁處規則(第619D章)第76條,批出競委會在入稟時針對二人所尋求的命令。有關申請有待審裁處作出決定。
競委會行政總裁畢仲明指,這宗案件正是本港首宗濫用公帑的合謀案件。這案件亦包含了其他多個「首次」,包括首次利用數據篩選識別出可疑的投標模式,顯示當中可能存在反競爭行為;及首次成功與公營機構,即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合作,利用該局所提供的重要資料及數據作篩選分析,確立有力的理據控告涉案人士。(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