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上月30日接獲一名15歲少女報案,指分別在5月23日及30日在灣仔區乘搭巴士期間,懷疑被一名男子非禮。案件交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査隊第二隊跟進。警員經深入調查及翻查閉路電視紀錄,昨日(6日)在香港仔田灣邨拘捕一名44歲本地男子,涉嫌非禮。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7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呼籲,如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遇到或目擊任何風化案件,應盡快向警方報案。如有任何人士在灣仔區內遇到類同的事件,亦請盡快聯絡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猥褻侵犯」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