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今日(7日)向全體公務員發出通告,頒布更新版《公務員守則》(《守則》),闡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公務員作為行政機關一員的憲制角色和責任,以及公務員應有的基本信念和操守準則。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當局已於今年1月完成更新《守則》的諮詢工作,收集到的大部分意見均支持更新《守則》。經考慮各持份者(包括公務員中央評議會、公務員團體和個別公務員)的意見後,當局已敲定和頒布更新版《守則》。因應《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在今年3月生效,有關部分在更新版《守則》中加以闡述。
更新版《守則》述明了公務員團隊須共同恪守的十二項基本信念,包括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以民為本;熱心公共服務;盡忠職守;堅守法治;廉潔守正;政治中立;專業精神;團隊精神;效益為本;績效問責;以及保密原則。此外,公務員必須遵守與更新版《守則》要求相符且切合社會對公務員的期望的操守準則。
《守則》提到,公務員政治中立必須以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區為前提,所有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並須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守則》說,過去曾經有人曲解「政治中立」的含意,公務員必須對此有所辨識和警惕。《守則》又說,公務員絕不能因為個人政見而選擇性地拒絕、拖延或消極地執行個人未必認同的政府政策,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致使他人對政府採取不信任或敵視態度。
更新版《守則》已即時生效,所有公務員和其他政府僱員均須遵守,包括受聘於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及其他非公務員聘用條款的僱員。
楊何蓓茵說,政府致力加強公務員的國家安全意識,以及建立公務員團隊的共同信念和操守準則。在頒布更新版《守則》後,當局會分階段展開宣傳、解說及培訓工作,包括由部門首長舉行簡介會、在多個政府辦公大樓進行巡迴展覽,以及將有關內容納入各級公務員培訓等,提升公務員對更新版《守則》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