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3日)接獲報案,指一名73歲老婦早前接獲一名自稱其兒子的男子來電,稱因金錢問題需要現金周轉,指示老婦將8萬元現金面交予一名男子。
騙徒其後進一步要求事主4萬元,再度交給該名男子,老婦懷疑受騙由家人代為報案。青衣分區特遣隊及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2隊人員昨日展開拘捕行動,於老婦位於葵青的住所單位對開拘捕一名剛收取騙款的20歲男子,涉嫌「詐騙」及「企圖詐騙」,現正追查其同黨歸案。
警方重申,詐騙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
頂圖:被捕人帶署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