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廣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舉行第二次會議。
會議經表決:
免去來向東的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廣州鐵路運輸分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任命來向東為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